周颂·维天之命翻译及注释
翻译
想那天道的运行,美好肃穆永不停。
多么辉煌多光明,文王品德多纯净。
嘉美之德使我慎,我们永远要继承。
顺着我祖文王道,子子孙孙永力行。
注释
⑴维:语助词。一说“思念”。
⑵於(wū):叹词,表示赞美。穆:庄严粹美。不已:不止。指天道运行无止。
⑶不(pī):借为“丕”,大。一说发语词。显:光明。
⑷德之纯:言德之美。纯,大,美。
⑸假以溢我:以嘉美之道戒慎于我。假,通“嘉”,美好。溢,马瑞辰《毛诗传笺通释》:“《尔雅·释诂》:‘溢、慎、谧,静也。’……诗言‘溢我’,即慎我也,慎我即静我也,静我即安我。”
⑹收:受,接受。
⑺骏惠:顺从的意思。郑笺训为“大顺”,马瑞辰《毛诗传笺通释》:“惠,顺也;骏当为驯之假借,驯亦顺也。骏惠二字平列,皆为顺。”
⑻曾孙:后代子孙。孙以下后代均称曾孙。郑笺:“曾,犹重也。”笃:厚,忠实。此处指笃行,行事一心一意。
周颂·维天之命鉴赏
《周颂·维天之命》是《诗经·周颂》的第二篇,无韵,篇幅不长,充满了恭敬之意、颂扬之辞。
此诗内容大致可分为两部分,每四句为一部分。前一部分说文王上应天命,品德纯美;后一部分说文王德业泽被后代,后代当遵其遗教,发扬光大。前后两部分在结构上有所不同。前一部分有一个逆挽,也就是说,今传文句将原该是“维天之命,於穆不已;文王之德之纯,於乎不显”的平行结构在句子的排列组合上作了小小的变化。语义丝毫未变,但效果却很不一样,两个“於”字的叠合,更显出叹美庄敬之意。而后一部分没有用感叹词,作者便任句式按正常逻辑排列,平铺直叙,波澜不惊,在唱出重音——赞颂文王——之后,以轻声顺势自然收束,表示出顺应文王之遗教便是对文王最好的告慰,这样一种真心诚意的对天祈愿与自我告诫。全诗犹如两段歌词,结尾处以咏叹作副歌。这种形式,在当代歌曲中,也还是很常见的。
从诗的句式看,此诗中第四句“文王之德之纯”与第七句“骏惠我文王”完全可以压缩成“文王德纯”“骏惠文王”这样的句式,如此则八句均为四言,整齐划一。《周颂》中不是没有这样纯用四言句的诗章,如《周颂·臣工》《周颂·噫嘻》等即是。因为《周颂》中多无韵之诗,可能会有人将这种句式参差与匀整的不同与有无韵脚联系起来,以为有韵之诗句式以匀整为尚,无韵之诗句式以参差为尚。这种看法未免太绝对,上举《周颂·臣工》《周颂·噫嘻》等无韵(江永《古韵标准》谓《周颂·臣工》“韵不分明”,语尚含糊)之诗也是齐言句式,就很难以此解释之。《颂》诗的句式参差与否,除了语言表达上的需要外,可能更多的是合乐的需要。据郑觐文《中国音乐史》说:“《颂》律与《雅》律之配置不同,《雅》为周旋律,《颂》为交旋律。”而阮元《释颂》强调《颂》之舞容而谓其全为舞诗。据此,则《颂》诗的音乐大约因切合舞蹈的需要而旋律变化多一些,句式参差与匀整正反映出其旋律的差异。
至于说此诗的内容,实在并没有什么特别之处,颂扬文王德配上天,对其美德顶礼膜拜,正是周公摄政制礼,确定祭祀文王的规格仪轨之后,创作祭舞祭歌的必然主题。此诗言词古直,情意朴素,并不像后世的祭祀歌辞那样有矫揉造作之弊。
周颂·维天之命创作背景
此诗为周成王祭祀周文王之作,即《毛诗序》所谓“大平告文王也”,因文本中有“文王之德之纯”“骏惠我文王”等句可证,古今并无异议。但对此诗的产生时间,则汉儒、清儒之说尚有分歧。郑玄笺云:“‘告大平’者,居摄五年之末也。文王受命,不卒而崩,今天下太平,故承其意而告之,明六年制礼作乐。”郑玄认为此诗作于周公摄政五年(公元前1111年)之冬。而陈奂《诗毛氏传疏》则云:“《书·雒诰》大传云:‘周公摄政,六年制礼作乐,七年致政。’《维天之命》,制礼也;《维清》,作乐也;《烈文》,致政也。三诗类列,正与大传节次合。然则《维天之命》当作于六年之末矣。《雒诰》周公曰:‘王肇称殷礼,祀于新邑,咸秩无文。’郑注云:‘周公制礼乐既成,不使成王即用周礼,仍令用殷礼者,欲待明年即政,告神受职,然后班行周礼,班讫始得用周礼,故告神且用殷礼也。’郑谓周礼行于七年致政之后,是也。而笺以告太平为礼未成时,在居摄五年之末,则未是。诗云:‘我其收之。’又云:‘曾孙笃之。’自在制礼后语矣。”据陈奂考证,郑玄之说有误,此诗当作于周公居摄六年(公元前1110年)之末。陈子展《诗经直解》认为陈奂之说较郑笺“为有据也”。
周頌·維天之命翻譯及注釋
翻譯
想那天道的運行,美好肅穆永不停。
多麽輝煌多光明,文王品德多純淨。
嘉美之德使我慎,我們永遠要繼承。
順著我祖文王道,子子孫孫永力行。
注釋
⑴維:語助詞。一說“思念”。
⑵於(wū):歎詞,表示讚美。穆:莊嚴粹美。不已:不止。指天道運行無止。
⑶不(pī):借為“丕”,大。一說發語詞。顯:光明。
⑷德之純:言德之美。純,大,美。
⑸假以溢我:以嘉美之道戒慎於我。假,通“嘉”,美好。溢,馬瑞辰《毛詩傳箋通釋》:“《爾雅·釋詁》:‘溢、慎、謐,靜也。’……詩言‘溢我’,即慎我也,慎我即靜我也,靜我即安我。”
⑹收:受,接受。
⑺駿惠:順從的意思。鄭箋訓為“大順”,馬瑞辰《毛詩傳箋通釋》:“惠,順也;駿當為馴之假借,馴亦順也。駿惠二字平列,皆為順。”
⑻曾孫:後代子孫。孫以下後代均稱曾孫。鄭箋:“曾,猶重也。”篤:厚,忠實。此處指篤行,行事一心一意。
周頌·維天之命鑒賞
《周頌·維天之命》是《詩經·周頌》的第二篇,無韻,篇幅不長,充滿了恭敬之意、頌揚之辭。
此詩內容大致可分為兩部分,每四句為一部分。前一部分說文王上應天命,品德純美;後一部分說文王德業澤被後代,後代當遵其遺教,發揚光大。前後兩部分在結構上有所不同。前一部分有一個逆挽,也就是說,今傳文句將原該是“維天之命,於穆不已;文王之德之純,於乎不顯”的平行結構在句子的排列組合上作了小小的變化。語義絲毫未變,但效果卻很不一樣,兩個“於”字的疊合,更顯出歎美莊敬之意。而後一部分沒有用感歎詞,作者便任句式按正常邏輯排列,平鋪直敘,波瀾不驚,在唱出重音——讚頌文王——之後,以輕聲順勢自然收束,表示出順應文王之遺教便是對文王最好的告慰,這樣一種真心誠意的對天祈願與自我告誡。全詩猶如兩段歌詞,結尾處以詠歎作副歌。這種形式,在當代歌曲中,也還是很常見的。
從詩的句式看,此詩中第四句“文王之德之純”與第七句“駿惠我文王”完全可以壓縮成“文王德純”“駿惠文王”這樣的句式,如此則八句均為四言,整齊劃一。《周頌》中不是沒有這樣純用四言句的詩章,如《周頌·臣工》《周頌·噫嘻》等即是。因為《周頌》中多無韻之詩,可能會有人將這種句式參差與勻整的不同與有無韻腳聯係起來,以為有韻之詩句式以勻整為尚,無韻之詩句式以參差為尚。這種看法未免太絕對,上舉《周頌·臣工》《周頌·噫嘻》等無韻(江永《古韻標準》謂《周頌·臣工》“韻不分明”,語尚含糊)之詩也是齊言句式,就很難以此解釋之。《頌》詩的句式參差與否,除了語言表達上的需要外,可能更多的是合樂的需要。據鄭覲文《中國音樂史》說:“《頌》律與《雅》律之配置不同,《雅》為周旋律,《頌》為交旋律。”而阮元《釋頌》強調《頌》之舞容而謂其全為舞詩。據此,則《頌》詩的音樂大約因切合舞蹈的需要而旋律變化多一些,句式參差與勻整正反映出其旋律的差異。
至於說此詩的內容,實在並沒有什麽特別之處,頌揚文王德配上天,對其美德頂禮膜拜,正是周公攝政製禮,確定祭祀文王的規格儀軌之後,創作祭舞祭歌的必然主題。此詩言詞古直,情意樸素,並不像後世的祭祀歌辭那樣有矯揉造作之弊。
周頌·維天之命創作背景
此詩為周成王祭祀周文王之作,即《毛詩序》所謂“大平告文王也”,因文本中有“文王之德之純”“駿惠我文王”等句可證,古今並無異議。但對此詩的產生時間,則漢儒、清儒之說尚有分歧。鄭玄箋雲:“‘告大平’者,居攝五年之末也。文王受命,不卒而崩,今天下太平,故承其意而告之,明六年製禮作樂。”鄭玄認為此詩作於周公攝政五年(公元前1111年)之冬。而陳奐《詩毛氏傳疏》則雲:“《書·雒誥》大傳雲:‘周公攝政,六年製禮作樂,七年致政。’《維天之命》,製禮也;《維清》,作樂也;《烈文》,致政也。三詩類列,正與大傳節次合。然則《維天之命》當作於六年之末矣。《雒誥》周公曰:‘王肇稱殷禮,祀於新邑,鹹秩無文。’鄭注雲:‘周公製禮樂既成,不使成王即用周禮,仍令用殷禮者,欲待明年即政,告神受職,然後班行周禮,班訖始得用周禮,故告神且用殷禮也。’鄭謂周禮行於七年致政之後,是也。而箋以告太平為禮未成時,在居攝五年之末,則未是。詩雲:‘我其收之。’又雲:‘曾孫篤之。’自在製禮後語矣。”據陳奐考證,鄭玄之說有誤,此詩當作於周公居攝六年(公元前1110年)之末。陳子展《詩經直解》認為陳奐之說較鄭箋“為有據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