儿著绣衣身衣锦赏析

儿著绣衣身衣锦朗读

《送滕庶子致仕归婺州》是唐代诗人白居易创作的一首诗词。以下是诗词的中文译文、诗意和赏析:

春风秋月携歌酒,
Spring breeze and autumn moon accompany songs and wine,

八十年来玩物华。
For eighty years, I have enjoyed the splendors of life.

已见曾孙骑竹马,
I have seen my great-grandson ride a bamboo horse,

犹听侍女唱梅花。
And still hear the maidservant sing about plum blossoms.

入乡不杖归时健,
Returning to my hometown, I am healthy without a cane,

出郭乘轺到处夸。
Leaving the city gate, I boast everywhere in my carriage.

儿著绣衣身衣锦,
My son wears embroidered clothes, his body adorned in splendor,

东阳门户胜滕家。
The gates of Dongyang surpass even the grandeur of the Teng family.

诗意和赏析:
这首诗词以送滕庶子归婺州为背景,表达了白居易对滕庶子的赞美和对自己长寿幸福的感慨。

首先,诗词描绘了春风秋月的美景。春风和秋月是中国古代诗词中常用的意象,代表着自然的美好和时光的流转。白居易在春风秋月的陪伴下,携带歌声和美酒,享受了八十年来的华丽繁华。这里表达了诗人对生活的满足和对光阴流逝的感慨。

接着,诗人提到自己已经看到了曾孙骑竹马的场景,听到了侍女唱梅花的歌声。这表明诗人已经迎来了晚年,但他仍然能够亲眼目睹后代的成长,以及保留了对美好事物的鉴赏能力。这种对家庭和传统的关注,同时也体现了诗人对生活的热爱和对美好的追求。

然后,诗人描述了自己健康地回到家乡,没有使用拐杖。他乘坐轿车出城,到处夸耀自己的幸福和成功。这里展示了诗人的自豪感和对自己的成就感到满意。

最后,诗人通过对儿子的描绘,突出了东阳门户的辉煌壮丽。东阳是诗人家乡的地方,诗人通过将儿子身着锦衣的形象与东阳门户相对照,来赞美家乡的繁荣和昌盛。

整首诗词以写景为主线,通过描绘自然景物、家庭场景和家乡景象,展示了诗人对生活的热爱、对家庭的关怀以及对家乡的自豪感。同时,通过对时间流逝和人生的感慨,诗人传达了对光阴的珍惜和对生命的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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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居易

白居易(772年-846年),字乐天,号香山居士,又号醉吟先生,祖籍太原,到其曾祖父时迁居下邽,生于河南新郑。是唐代伟大的现实主义诗人,唐代三大诗人之一。白居易与元稹共同倡导新乐府运动,世称“元白”,与刘禹锡并称“刘白”。白居易的诗歌题材广泛,形式多样,语言平易通俗,有“诗魔”和“诗王”之称。官至翰林学士、左赞善大夫。公元846年,白居易在洛阳逝世,葬于香山。有《白氏长庆集》传世,代表诗作有《长恨歌》、《卖炭翁》、《琵琶行》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