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中效陶》是唐代诗人曹邺创作的一首诗词。该诗描述了诗人在山中寻求心灵寄托的心境。
诗词的中文译文为:
落榜并不是有罪,山中是我归宿。
山猿住在云后,一起饮山泉。
读书时兴致盎然,坐在石头上,忘掉一切。
西山忽然变得黄昏,经常遗忘巾履。
几天才走出门,仆人们都喜笑颜开。
常常被山居老人嘲笑,追求名誉又有何意义。
牙齿老了也未衰退,何不追求内心的满足。
诗词的诗意是诗人在面对落榜失意时,选择回归自然山川,寻求心灵的舒适与放松。他在山中与猿猴共享清泉,读书时忘却周围的纷扰,寻求心灵上的安宁与自由。虽然常常被人嘲笑追求名利的愚蠢,但诗人仍然坚持自己的选择。他觉得自己的内心依然充满活力,牙齿虽然老去,但对追求自身满足感仍然富有热情。
这首诗词通过山中生活的描写,表达了诗人对名利的追求和期许,并透露出对温和宁静生活的向往。它呈现了诗人对山水之间没有约束的向往,展现了诗人对自我价值的追求和节制的欲望。这首诗词散发出一种静谧、寂寥的意境,将自然景观与个体内心结合在一起,体现了唐代山水诗的主题追求。同时,诗中的自嘲也展示了曹邺淡泊名利的态度和对自身价值的肯定。
“共饮山中水”出自唐代曹邺的《山中效陶》,诗句共5个字,诗句拼音为:gòng yǐn shān zhōng shuǐ,诗句平仄:仄仄平平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