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青山吊李翰林》是唐代杜荀鹤的作品。这首诗表达了对逝去的李翰林先生的怀念和赞美之情。
诗中首先提到了李翰林先生的去世,然后强调他的人生追求“先生道日新”,对于先生的修行和精神品质表示赞美。
紧接着,诗人表现了一个青山明亮的夜晚,联想到这样一个景象,千年来只有一位杰出的诗人才能创作出如此精彩的诗篇。
诗的后半部分说明了李翰林先生的声名和影响力,虽然他的身体已经消亡,但他的声名永远留存。最后两句表明杜荀鹤自己也来到了先生的墓前,向他致以哀思和吟咏之情。
这首诗词通过对李翰林先生的怀念和赞美,表达了对先生品德和才华的肯定,并表现了生死和声名的虚无,以及艺术的永存之意。
诗意:此诗是杜荀鹤怀念李翰林先生的作品,通过提及先生的人生信念和创作才情,表达了对他的敬仰之情。诗中通过青山明月夜的景象,将李翰林的才华与众人相比,以其独特性和永恒性来赞美。同时也探索了生死和声名的虚无,传达出对艺术的追求和艺术家不朽的追求。
赏析:这首诗以简洁明了的语言表达了作者对逝去的李翰林先生的怀念之情。通过将李翰林先生与青山明月夜、全人类的诗歌表达进行联系,表达了他的高度赞美。诗中表现出的静谧的意境和内心的悲伤之情都给人留下了深刻的印象。整首诗抒发了作者对李翰林先生的深切敬意,并通过对先生的赞美,传达了对艺术的追求和追求不朽的愿望。
“声名不傍身”出自唐代杜荀鹤的《经青山吊李翰林》,诗句共5个字,诗句拼音为:shēng míng bù bàng shēn,诗句平仄:平平仄仄平。
杜荀鹤(846~904),唐代诗人。字彦之,号九华山人。汉族,池州石埭(今安徽石台)人。大顺进士,以诗名,自成一家,尤长于宫词。官至翰学士知制造。大顺二年,第一人擢第,复还旧山。宣州田頵遣至汴通好,朱全忠厚遇之,表授翰林学士、主客员外郎、知制诰。恃势侮易缙绅,众怒,欲杀之而未及。天祐初卒。自序其文为《唐风集》十卷,今编诗三卷。事迹见孙光宪《北梦琐言》、何光远《鉴诫录》、《旧五代史·梁书》本传、《唐诗纪事》及《唐才子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