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过衡山赠廖处士》是唐代张观创作的一首诗。这首诗以赠送廖处士为主题,诗人表达了对廖处士不求官职而专注修身养性的赞美之情。
诗中诗人赞扬廖处士不以官位为荣,而是致力于修身养性,未向漆园(指高官富贵之地)为傲吏,定应明代作征君。诗人认为廖处士之人为明代作征君是理所应当的,他的传家之道不因金玉而成,而是将乐道(指修道修身的道德修养之道)传承至今。
诗人通过描写廖处士送别时的情景,给予了诗词深刻的意境。诗中描述了一艘带着雨水的小舟横渡涧水,花景隔着船舷,幽僻的地方传来犬吠声,深云中隐约可见。这些情景为诗词增添了一种幽静而神秘的氛围。
最后两句诗表达了诗人的观点:虽然修道之人不以耕烟楚水为乐,但最终还是要为苍生而奋起,放弃对尘世的执迷。诗人劝廖处士不要过于沉迷于修身生活,应该为了苍生的利益而奋发努力。
“未向漆园为傲吏”出自唐代张观的《过衡山赠廖处士》,诗句共7个字,诗句拼音为:wèi xiàng qī yuán wèi ào lì,诗句平仄:仄仄平平仄仄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