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来思报国赏析

小来思报国朗读

送人赴安西翻译及注释

翻译
韵译

跨上英俊的战马宝刀佩在身边,策马翩翩地飞驰翻越陇山之颠。
自小衷心地希望献身国家危难,哪把高官与厚禄耿耿挂于心间。
置身于万里之外乡情化为梦境,眼望那边地明月激起阵阵怀恋。
祝愿亲爱的战友早早扫清顽敌,边庭无事早归来切莫再经秋天!

散译
你看那位壮士,手执胡钩跨上骏马,英姿勃勃地越过陇山头。他从小就立志报效国家,杀敌立功绝不是为了做官封侯。万里之外的故乡景象将会在你的梦中出现,边疆的月光常常会引起你的别离忧愁之情。你此去应该早日消灭那些胡族侵略者,不要优柔寡断将战事一拖经年。

注释
⑴安西:即安西都护府,治所在今新疆吐鲁番东南达克阿奴斯。
⑵胡钩:一种似剑而曲的兵器,一作“吴钩”。
⑶翩翩:形容轻捷地驰骋。陇(lǒng)头:指陕西箥陇县西北。陇北地区是古代通往西域的要道。
⑷三边:幽、并、凉三州为汉时边郡,这里泛指边陲地区。
⑸黠虏(xiá lǔ):狡猾的敌人。虏,古时西北少数民族的泛称。
⑹经秋:经年。

送人赴安西赏析

  诗人对友人英姿勃发、舍身报国、不计名利的行为极为赞赏,又进一步饶有兴趣地设想友人戍守边疆一定会产生思乡之念,最后祈盼早日荡平虏寇,还边境以安宁。全诗充满爱国主义豪情。

  “上马带胡钩,翩翩度陇头。”诗的开头两句从友人登程的情景写起。首句写友人身着戎装,跨上战马,勾勒出即将出征的战士的英姿。诗人并不泛写戎装,而仅就佩刀提了一笔,既点明了此行性质,也使形象增添了英雄之气。次句对友人奔赴边关加以设想:“翩翩度陇头”,写他的轻快、矫健、急切。上下两句,一静一动,用两个富有特征性的事物突出了友人赴边的英姿勃勃的形象。以上两句从外表写。以下两句则从内心写,直接揭示友人的思想境界:“小来思报国,不是爱封侯”两句从正、反两方面来肯定友人的思想,从而把友人的行为提到爱国的高度。“小来”两字可见这种想法由来已久。从而给首二句提供出思想根据,其中既包含有诗人赞佩之情,称慕友人不但形象英姿飒爽,而且更有高尚、美好的心灵,同时也就反映了诗人立志报国的豪情壮志。这是更为诗人所钦敬的一点。

  但是,有这种爱国情怀,并不意味着就可以毫不留恋家园,恰恰相反,这种情怀是与对家国的深厚感情不可分割地联系在一起的。他们为保卫它而离开它,但当离开它的时候,往往对它产生深切的思念。诗人曾有过经年居留塞外的经历,在《安西馆中思长安》等诗中都曾表露过深沉的思乡之情。“万里乡为梦,三边月作愁”,就是这种感情的集中写照。诗人没有去写友人在边疆怎样去从军苦战,却去设想他在万里边关对家乡是如何梦绕魂牵,这就写出了友人对家国的一往情深,而这种设想同时也就传达出诗人对友人的思念,充满关怀和爱护。这种情怀写得很深沉,很细腻,诗的情调到此而一转,但却并不低抑。
诗的最后两句是诗人的祝愿。“清黠虏”是友人赴安西的目的。诗人居漠北时,亲眼目睹了战争所造成的巨大破坏。战争不仅造成了田园荒芜,民不聊生,而且对战士本身也是一种荼毒。上句愿友人建功,下句愿友人早归,既表现出诗人与友人同样以国事为重,又表现出双方的情谊,以深厚的情意扣紧“送”字,为全诗作结。

  全诗先写友人的英雄风采,再由表及里,从报国、思乡的角度讴歌了友人的美好心灵,最后告诫友人,尽快结束战争,最好是别“经秋”。因为唐朝戍边将领往往拥兵自重,养敌蓄功,常将本可早日结束的战争一拖经年,给国家造成巨大损失。所谓“兵闻拙速,未睹巧以久也”,可见诗人淳朴的观念中,还饱含战略家的远见卓识。

送人赴安西创作背景

  这首诗是天宝十三载(754)岑参第二次前往北疆之前在长安写作的送行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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岑参

岑参(约715-770年),唐代边塞诗人,南阳人,太宗时功臣岑文本重孙,后徙居江陵。[1-2] 岑参早岁孤贫,从兄就读,遍览史籍。唐玄宗天宝三载(744年)进士,初为率府兵曹参军。后两次从军边塞,先在安西节度使高仙芝幕府掌书记;天宝末年,封常清为安西北庭节度使时,为其幕府判官。代宗时,曾官嘉州刺史(今四川乐山),世称“岑嘉州”。大历五年(770年)卒于成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