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浣溪沙》是一首宋代诗词,作者是李之仪。以下是这首诗词的中文译文:
声名自昔犹时鸟,日月何尝避覆盆。
是非都付鬓边蚊,邂逅风雷终有用。
低回囊槛要深蹲,酒中聊复比乾坤。
这首诗词的诗意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分析:
首先,诗人表达了自己声名和名誉的转变。他将自己的声名比作时鸟,表示声名虽然自古以来就像飞鸟一样短暂,但并不会因此而停止追求。无论是日子还是月亮,都无法避免这种转变,就像水在倒置的盆子中一样。
其次,诗人在诗中提到了是非与自己的关系。他将是非比喻成蚊子,表示无论是非如何围绕在他身边,他都选择将其抛诸脑后,不让其干扰自己的心境。这种态度表明他对世俗纷争保持了一定的超然和淡泊。
然后,诗人表达了自己对命运和机遇的看法。他认为邂逅的风雷最终会有所用处,暗示人生中的机遇和挑战是有价值的,可以为自己的成长和发展带来一些积极的影响。
最后,诗人谈到了酒的作用。他将自己的心境比作酒,认为在酒中可以解忧、畅怀,饮酒可以使他感到自由自在,超越尘世,比拟酒与乾坤,表达了对酒的追求和对人生的豁达态度。
综合起来,这首诗词《浣溪沙》表达了诗人对声名与名利的看法,以及他对世俗纷争的超然态度。诗人认为无论声名如何转变,是非纷扰如何围绕,命运如何变幻,酒可以使人超越尘世,保持内心的平静和自由。这首诗词以简洁明了的语言,表达了诗人对人生的思考和对内心境界的追求,展现了宋代文人的豁达和淡泊风范。
“是非都付鬓边蚊”出自宋代李之仪的《浣溪沙》,诗句共7个字,诗句拼音为:shì fēi dōu fù bìn biān wén,诗句平仄:仄平平仄仄平平。
李之仪(1038~1117)北宋词人。字端叔,自号姑溪居士、姑溪老农。汉族,沧州无棣(庆云县)人。哲宗元祐初为枢密院编修官,通判原州。元祐末从苏轼于定州幕府,朝夕倡酬。元符中监内香药库,御史石豫参劾他曾为苏轼幕僚,不可以任京官,被停职。徽宗崇宁初提举河东常平。后因得罪权贵蔡京,除名编管太平州(今安徽当涂),后遇赦复官,晚年卜居当涂。著有《姑溪词》一卷、《姑溪居士前集》五十卷和《姑溪题跋》二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