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虞美人(酬卫卿弟兄赠)》是宋代葛胜仲创作的一首诗词。以下是它的中文译文、诗意和赏析。
译文:
三年来,我曾不曾窥视园中的树。
辛苦的萤火映照着窗户,夜幕降临。
怪异的是,我的文名在清朝时期却被人们赞美传颂。
柿树的叶子上残留着书写的痕迹,阳光洒在池塘上。
春秋时代的新学说被认为卑微而不值一提。
黄色的卷轴只能作为谈资,无法详细阐述。
我的家人不需要我寄送龟诗来表达思念之情。
走出楼阁,眺望升平楼外,已经化为一条龙飞回。
诗意:
这首诗词以表达作者葛胜仲的自嘲和对时代变迁的感慨为主题。诗中描述了自己长时间不离园宅,专注于学习而不关心世事,以及自己的文名在清朝时期却得到了赞誉,显露出作者对时代的不满和对自身辛勤努力的反思。诗词中还暗示了作者对传统学问的尊重和对新学说的不以为然。
赏析:
这首诗词运用了简洁而含蓄的表达方式,通过描写作者的生活状态和内心感受,展现了宋代士人的苦学精神和对时代变迁的思考。诗中的"柿叶书残"和"黄卷聊堪语"等意象,传达了作者对传统学问和文化的珍视,同时也表达了对于新学说的冷淡态度。最后两句"家人不用寄龟诗,行看升平楼外化龙归"则描写了作者对家人的思念,以及对自己在时代变革中的身份和归宿的思考。
整首诗词情感深沉而含蓄,通过细腻的描写和典型的寓意,表达了作者对时代变迁的思考和自身的反思。它既展现了宋代士人的学识和情感,又反映了时代的变革和个人的困惑,具有一定的艺术价值和思想内涵。
“三年曾不窥园树”出自宋代葛胜仲的《虞美人(酬卫卿弟兄赠)》,诗句共7个字,诗句拼音为:sān nián céng bù kuī yuán shù,诗句平仄:平平平仄平平仄。
葛胜仲 (1072~1144) 宋代词人,字鲁卿,丹阳(今属江苏)人。绍圣四年(1097)进士。元符三年(1100),中宏词科。累迁国子司业,官至文华阁待制。卒谥文康。宣和间曾抵制征索花鸟玩物的弊政,气节甚伟,著名于时。与叶梦得友密,词风亦相近。有《丹阳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