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首诗是宋代葛胜仲创作的《减字木兰花(公弼侄初授官,以此劝酒)》。以下是对该诗的中文译文、诗意和赏析:
诗词中文译文:
辛勤场屋。
未遇知音甘陆陆。
诏录遗忠。
一札天书下九重。
鹅城初命。
此去青云应渐近。
解褐恩新。
今岁吾家第四人。
诗意:
这首诗是葛胜仲为了庆祝他的侄子初次任官而写的。诗中表达了葛胜仲对侄子的赞美和期望,同时也蕴含了对士人的劝诫和对官场的思考。
赏析:
这首诗以简洁而精练的语言表达了葛胜仲对侄子的祝福和期望。首句"辛勤场屋"描绘了侄子努力奋斗的场景,意味着他在公务繁忙的办公室中勤勉工作。接下来的两句"未遇知音甘陆陆,诏录遗忠"表达了作者对侄子未能遇到知音的遗憾,但也表明他对侄子忠诚的嘉许和鼓励。
接着,诗中提到了"一札天书下九重",形象地描述了侄子获得的重要任命,暗示着他将承担起重大的责任。"鹅城初命"指的是侄子初次被任命到官职的地方,而"此去青云应渐近"则表达了对侄子前程的美好祝愿,预示着他在官场上将获得更高的成就。
最后两句"解褐恩新,今岁吾家第四人"则表达了作者对侄子脱去布衣(指平民)身份,获得官职的喜悦,并以此为吾家增添了第四位入仕的人的自豪之情。
整首诗通过简练的语言和形象的描绘,表达了作者对侄子的祝福和期望,同时也反映了宋代士人对官场的思考和对官员角色的赞赏。诗中所描述的情景和感情使读者能够感受到作者的喜悦和对侄子未来的美好祝愿。
“鹅城初命”出自宋代葛胜仲的《减字木兰花(公弼侄初授官,以此劝酒)》,诗句共4个字,诗句拼音为:é chéng chū mìng,诗句平仄:平平平仄。
葛胜仲 (1072~1144) 宋代词人,字鲁卿,丹阳(今属江苏)人。绍圣四年(1097)进士。元符三年(1100),中宏词科。累迁国子司业,官至文华阁待制。卒谥文康。宣和间曾抵制征索花鸟玩物的弊政,气节甚伟,著名于时。与叶梦得友密,词风亦相近。有《丹阳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