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虞美人(赠富季申别)》是宋代诗人李弥逊创作的一首诗词。下面是这首诗词的中文译文、诗意和赏析:
中文译文:
年年江上清秋节,
酉戋面分霜月。
不堪对月已伤离,
那更梅花开后、海棠时。
剑溪难驻仙游路,
直上云霄去。
藕花恰莫碍行舟,
要趁潮头八月、到扬州。
诗意和赏析:
这首诗描绘了离别之情和怀念之情。诗人以江上的清秋景色为背景,表达了对离别的痛苦和思念之情。
首先,诗人描述了江上的清秋景色,年年都有这样的节令。在秋天的夜晚,满月照耀着江面,仿佛被一线霜月划分开来,清冷而美丽。然而,对月吟诗已经成为伤心离别的象征,诗人无法忍受再对月亮吟诗,因为这已经让他心伤离别。他更加痛苦的是,梅花开放之后,海棠花也会绽放,这标志着离别的时刻已经过去,而他仍然无法忘怀。
接着,诗人提到了剑溪,这是一个难以停留的仙游之地。他决定直接上升到云霄,告别凡尘,寻找离别的解脱。藕花在江面上漂浮,恰好不会妨碍船行。诗人希望能够抓住潮头,在八月的时候到达扬州,这可能是他与离别之人的约定之地。
这首诗描绘了诗人深情的离别之情,通过对自然景色的描绘和表达,传达了他的思念和无奈。诗中的虞美人一词指的是李清照,她是宋代著名女词人,也是李弥逊的妻子。这首诗可以理解为李弥逊离别妻子李清照的心声,表达了他对妻子的思念和对离别的痛苦。整首诗以离别之情为主题,通过景物的描绘和意象的运用,展现了诗人内心深处的情感世界。
“要趁潮头八月”出自宋代李弥逊的《虞美人(赠富季申别)》,诗句共6个字,诗句拼音为:yào chèn cháo tóu bā yuè,诗句平仄:仄仄平平平仄。
李弥逊(1085~1153)字似之,号筠西翁、筠溪居士、普现居士等,吴县(今江苏苏州)人。大观三年(1109)进士。高宗朝,试中书舍人,再试户部侍郎,以反对议和忤秦桧,乞归田。晚年隐连江(今属福建)西山。所作词多抒写乱世时的感慨,风格豪放,有《筠溪乐府》,存词80余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