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玉案(重九忆罗舜举)》是宋代廖行之所作的一首诗词。下面是它的中文译文、诗意和赏析:
中文译文:
家山此去无多路。
久没个、音书去。
一别而今佳节度。
黄花开未,白衣到否,篱落荒凉处。
峥嵘岁月还秋暮。
空腹便便无好句。
菊意愆期浑未许。
那堪惹恨,年来此日,长是潇潇雨。
诗意:
这首诗描绘了诗人思念远方的家乡和朋友罗舜举的情景。诗人离开家乡已久,很久没有音信了。在这个佳节里,他思念着家乡的景色,却无法亲自回去。黄花还未开放,白衣未到,家乡的篱落荒凉寂寞。岁月峥嵘,已经到了秋天的黄昏。诗人的心情沉重,却无法构思出好的句子来表达自己的感受。他期待着菊花的开放,但心中的期待却未能实现。这个时候的雨水更加增添了他的思念和忧伤。
赏析:
《青玉案(重九忆罗舜举)》以寥寥数语表达了诗人对家乡和朋友的思念之情,展现出一种深沉的离愁之意。诗中使用了寥寥几个景物和情感的描写,却能够引起读者对离乡别亲友的感同身受。篱落荒凉、岁月峥嵘、菊意愆期等词语的运用,增强了诗词的意境和情感表达。整首诗以朦胧的雨水作为结尾,给人一种忧伤和无奈的感觉,使读者更能体会到诗人的思乡之情。
廖行之是宋代文学家,他的作品多以抒发离愁别绪为主题,情感深沉而真挚。《青玉案(重九忆罗舜举)》正是他的代表作之一,通过简洁而凝练的语言,传递出了诗人对家乡和友谊的无限思念之情,使人感受到离别的苦楚和时光的飞逝。
“菊意愆期浑未许”出自宋代廖行之的《青玉案(重九忆罗舜举)》,诗句共7个字,诗句拼音为:jú yì qiān qī hún wèi xǔ,诗句平仄:平仄平平平仄仄。
廖行之(1137~1189) ,字天民,号省斋,南宋衡州(今湖南省衡阳市)人。孝宗淳熙十一年(1184)进士,调岳州巴陵尉。未数月,以母老归养。告满,改授潭州宁乡主簿,未赴而卒,时淳熙十六年。品行端正,留心经济之学。遗著由其子谦编为《省斋文集》十卷,已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