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玉案(次韵戴时芳)》是宋代陈著创作的一首诗词。以下是对该诗词的中文译文、诗意和赏析:
中文译文:
钱塘江上潮来去。
花落花开六桥路。
三竺三茅钟晓暮。
当年梦境,如今故国,不忍回头处。
他谁做得愁如许。
平地波涛挟风雨。
往事凄凄都有据。
月堂笑里,夕亭话后,自是无人悟。
诗意:
这首诗描绘了江边的景色和作者内心的感受。江水在潮汐的驱使下来去,桥上的花开花落,象征着时光的流转。诗中提到三竺和三茅,指的是佛教的三竺院和道教的三茅庙,钟声在黎明和黄昏之间敲响,象征着时间的流逝。诗人回忆起过去的梦境和自己的故国,但不忍回头。他感叹谁能忧愁如他。波涛在平地上涌动,带来风雨,暗示着世事变幻无常。往事都是凄凉的,这些情况都有据可查。月堂的笑声,夕亭的谈话,只有自己能够领悟其中的意味,仿佛无人能够理解。
赏析:
《青玉案(次韵戴时芳)》以简练的语言描绘了江边景色和作者内心的感受,展示了对时光流逝和往事的思考。诗中运用了寓意深远的意象,如花开花落、三竺三茅、平地波涛等,把握住了时光变迁、生命消逝的主题。通过对过去和现在的对比,表达了作者对故国的思念和对时光流转的感慨。最后两句以月堂笑里、夕亭话后的场景,表达了作者内心的孤独和无人能够理解的境况。整首诗词意境深远,给人以思考和共鸣之感。
“不忍回头处”出自宋代陈著的《青玉案(次韵戴时芳)》,诗句共5个字,诗句拼音为:bù rěn huí tóu chù,诗句平仄:仄仄平平仄。
(一二一四~一二九七),字谦之,一字子微,号本堂,晚年号嵩溪遗耄,鄞县(今浙江宁波)人,寄籍奉化。理宗宝祐四年(一二五六)进士,调监饶州商税。景定元年(一二六○),为白鹭书院山长,知安福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