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尚书郎出为滁州刺史(留别朋友兼示诸弟)》是唐代韦应物创作的一首诗。以下是这首诗的中文译文、诗意和赏析:
少年时并没有远赴官场,只在东京持着笏板。中年时担任淮郡的守臣,奉命出征各地。我一直对自己的修养和姿态感到不够,更何况是被封为官员的殊荣。效仿愚昧者才刚开始,怎能自私地得到一切。徘徊于亲交朋友之间,怀念昔日的情谊。日暮风雪起,我离去你们的城市。上路时,我举起鹰隼的旗帜,驾车远望着承明之地。云台在空中闪耀,龙阙上升在征程之中。黎明起床,恭敬地奉早朝,头发上沾满了玉露。从今以后的一天,我将承担起治理甿县的责任。如果皇恩继续下去,我将归服于众多英才之中。
这首诗表达了诗人韦应物在出任官职之际的思考和留恋之情。诗人少年时未曾进入官场,个人修养也有所不足。然而,当他中年时被派往淮郡担任刺史,他对自己的身份感到惭愧,同时对朋友的情谊倍感怀念。但是,他的使命让他不得不离开朋友们,前往新的城市开始新的职责,不能再纵情留恋。
这首诗以简练的语言展现了诗人的情感和思考,并通过多个意象表明了他的决心和情感。通过诗中的描写,我们可以感受到诗人对自己的期许和对友谊的珍视之情。整首诗以现实的职位调动为背景,以情感的矛盾为主线,以诗人内心的变化和思考为出发点,将个人的情感与社会的变迁巧妙地结合在一起。整体上,这首诗充满着诗人的个人情感和理想追求,同时也反映了唐代士人对政治事务的态度和内心的矛盾。
“少年不远仕”出自唐代韦应物的《自尚书郎出为滁州刺史(留别朋友兼示诸弟)》,诗句共5个字,诗句拼音为:shào nián bù yuǎn shì,诗句平仄:仄平仄仄仄。
韦应物(737~792),中国唐代诗人。汉族,长安(今陕西西安)人。今传有10卷本《韦江州集》、两卷本《韦苏州诗集》、10卷本《韦苏州集》。散文仅存一篇。因出任过苏州刺史,世称“韦苏州”。诗风恬淡高远,以善于写景和描写隐逸生活著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