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鸳鸯二首》是唐代诗人皮日休创作的一首诗,该诗共有两首,写的是鸳鸯的形象,并以此抒发自己对爱情的思念和无奈之情。
第一首诗描述了鸳鸯的形象,以及它们在水中的倒影。诗中使用了“双丝绢上为新样,连理枝头是故园”这样的描写,把鸳鸯的形象和爱情联系在一起。诗人将鸳鸯的倒影比喻成翠浪,形容它们美丽动人。
第二首诗写的是鸳鸯的另一个情景,描绘了它们在不同的地方的生活状况。诗中表达了诗人对鸳鸯被困锁金笼之苦的思念和同情。诗人认为,鸳鸯原本应该在湖泊自由自在地生活,但被豪门贵族养在金笼中,失去了自由。
整首诗以鸳鸯作为隐喻,表达了诗人对爱情和自由的梦想和渴望。鸳鸯象征着爱情的美好,也象征着自由的生活。诗中抒发了对现实生活的无奈和对自由爱情的向往。与此同时,诗中还融入了唐代豪门贵族养鸳鸯的风俗,批判了豪门的傲慢和对爱情的束缚。
总体来说,《鸳鸯二首》通过对鸳鸯的描写,抒发了诗人对爱情和自由的向往,同时也对现实社会的束缚和贵族阶级的虚荣进行了批判。这首诗词既有浪漫主义的情感,又有现实主义的意味,充分展示了皮日休诗歌创作的特点。
“应念孤飞争别宿”出自唐代皮日休的《鸳鸯二首》,诗句共7个字,诗句拼音为:yīng niàn gū fēi zhēng bié sù,诗句平仄:平仄平平平平仄。
皮日休,字袭美,一字逸少,生于公元834至839年间,卒于公元902年以后。曾居住在鹿门山,自号鹿门子,又号间气布衣、醉吟先生。晚唐文学家、散文家,与陆龟蒙齐名,世称"皮陆"。今湖北天门人(《北梦琐言》),汉族。咸通八年(867)进士及第,在唐时历任苏州军事判官(《吴越备史》)、著作佐郎、太常博士、毗陵副使。后参加黄巢起义,或言“陷巢贼中”(《唐才子传》),任翰林学士,起义失败后不知所踪。诗文兼有奇朴二态,且多为同情民间疾苦之作。《新唐书·艺文志》录有《皮日休集》、《皮子》、《皮氏鹿门家钞》多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