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杂诗》这首诗是宋代李复写的,内容表达了权利的腐败和人性的恶劣,以及忠诚和奉献的重要性。
诗中提到,“权利为祸根,苟合非纯士”,指出权利的滥用是造成祸乱的根源,同时警示那些出于私心而谄媚奉承的人并不是真正的士人。作者表达了对虚伪的蔑视和对真正的品德的追求。
接着诗中出现了一系列比喻,比如“晴鸠不逐妇,猛虎不食子”,落实了前面所说的虚伪和恶劣的人性。魏国的将领将乐羊和人们对吴起的猜疑,以及妻子自烹死的情节,构成了一幅凶险和悲惨的景象,突出了权谋和欺诈所带来的后果。
诗的后半部分表达了对于真诚和忠诚的赞美和追求。作者提到了曾经的中山相(指刘备),他虽然曾经和独行侠麑翁有所瓜葛,但仍然对不同的人怀有恩情,并表达了忠诚事君的准则。
总体来说,这首诗通过对权力腐败和人性恶劣的批判,表达了对真诚和忠诚的赞美和追求。诗中使用了丰富的比喻和象征手法,展示了作者对人性和社会的深刻观察和思考。这首诗呈现出一种深沉、悲观的氛围,同时也寄托了作者对于美好价值的向往和追求。
“权利为祸根”出自宋代李复的《杂诗》,诗句共5个字,诗句拼音为:quán lì wèi huò gēn,诗句平仄:平仄仄仄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