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玉案》是一首宋代的诗词,作者是刘辰翁。以下是诗词的中文译文、诗意和赏析:
译文:
思念之苦,自己痛苦地责怪起来。归去的路上,我默默地思念着,写下这首诗来与同行者分享。稠塘曾是开满花的地方,曾经误入了深溪。前次刘郎重唤我渡过去。漫山静寂,年复一年,每次都找不到寻找的地方。一年一度的相思之苦,恨不得抛弃一切过江去。等到我再次来到这里时,春天还未结束。野兔、葵花、燕子、麦田,寒风斜雨,深深地怀念稠塘的路。
诗意:
这首诗词表达了作者对稠塘的思念之情。稠塘曾经是一片美丽的地方,但作者在寻找的过程中却迷失了方向,无法找到当初的景致。作者深感相思之苦,渴望能够跨过江去与思念的人相会。然而,当他再次回到这里时,春天已经逐渐过去,只能怀念过去的美景和往昔的相思之苦。
赏析:
这首诗词以凄凉的笔调表达了作者对失去的美景和心灵的思念之情。稠塘曾经是一片盛开的花海,但作者却在寻找的过程中误入了深溪,失去了方向。诗中的稠塘成为了作者怀念的象征,他时常回忆起曾经的美景和往昔的相思之苦。诗中的描写细腻而富有意境,通过野兔、葵花、燕子和麦田等形象的描绘,展现了作者的内心情感和对逝去时光的眷恋。整首诗以简洁的语言表达了作者深深的相思之苦和对逝去美好的留恋,给人以沉思和感伤之感。
“恨不抛人过江去”出自宋代刘辰翁的《青玉案》,诗句共7个字,诗句拼音为:hèn bù pāo rén guò jiāng qù,诗句平仄:仄仄平平仄平仄。
刘辰翁(1233.2.4—1297.2.12),字会孟,别号须溪。庐陵灌溪(今江西省吉安市吉安县梅塘乡小灌村)人。南宋末年著名的爱国诗人。 景定三年(1262)登进士第。他一生一生致力于文学创作和文学批评活动,为后人留下了可贵的丰厚文化遗产,遗著由子刘将孙编为《须溪先生全集》,《宋史·艺文志》著录为一百卷,已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