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偈七首》
月月初一十五,处处槌钟打鼓。
若不毁谤禅道,便是呵骂佛祖。
尽道慈悲接人,毕竟无过於此。
承天鼻孔笑伊,直是未敢相许。
坐人舌头即不无,争教无舌人解语。
中文译文:
每月初一和十五,到处都有敲钟打鼓的声音。
如果不毁谤禅道,就是在辱骂佛祖。
尽管说慈悲待人,但没有任何一种行为能超过这个。
承天鼻孔笑它,直接表示我不敢与它相提并论。
坐在人的舌头上即便有也没有,也难以让无言之人开口说话。
诗意和赏析:
这首诗词是由宋代的佛教僧人释允韶创作,是一首反思人们对佛教和禅宗的态度的诗作。
诗中通过描绘月月初一和十五处处都能听到敲钟打鼓的声音,表达了对佛教仪式和庙宇的形式化的批判。作者认为,如果只是简单地参与仪式,而没有真正理解和信仰禅宗,甚至还谩骂佛祖的话,那就是对禅宗的亵渎。
接着,诗中呼吁人们要以慈悲对待他人,认为没有比慈悲更高尚的行为。但作者又表示,自己与佛祖相比还远远不够,用“承天鼻孔笑它”来形容自己的不敢与佛祖相提并论。
最后两句“坐人舌头即不无,争教无舌人解语”,是对人们对佛法的误解和对禅宗教义的曲解进行反思。作者认为,佛法是没有办法通过舌尖解释的,需要通过个人的领悟和体悟才能真正理解。
整首诗以简洁明了的语言,表达了作者对佛教和禅宗虚伪行为的批判,同时也呼唤人们要以慈悲为主导,以真正理解佛法为目标。这样的思想内涵在宋代佛教文化中具有一定的影响力,也是佛教文学中的重要作品之一。
“毕竟无过於此”出自宋代释允韶的《偈七首》,诗句共6个字,诗句拼音为:bì jìng wú guò yú cǐ,诗句平仄:仄仄平仄平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