送元赞府重任龙门县
二职亚陶公,归程与梦同。
柳垂平泽雨,鱼跃大河风。
混迹威长在,孤清志自雄。
应嗤向隅者,空寄路尘中。
中文译文:
送别元赞府重任龙门县
二位职务如同亚陶公,离去的道路与梦同。
柳树低垂在平泽间被雨水打湿,鱼儿跃动在大河中飞扬。
在这个职位中,与权势混在一起,但我仍保持孤傲的志向。
那些嘲笑我向着角落躲藏的人,只是在徒然地寄托自己于尘埃之中。
诗意与赏析:
这首诗送别了元赞府重任龙门县的朝官。诗中以写实的手法描绘了离别的场景,并通过描写柳树低垂在平泽间,被雨水打湿,鱼儿跃动在大河中飞扬等景物来表达离别的心情。
诗人通过混迹于权势之中,依然保持着孤傲的志向,表达了对自己坚持追求的理想的坚定。最后,诗人以“向着角落躲藏”的人嘲笑自己,寄托于尘埃之中的形象,暗示了对于那些对自己不屑一顾的人的轻蔑。
整首诗意境优美,凝练而深刻地表现了诗人对于官场风气的无奈和坚定不移追求理想的态度。通过描写离别场景,诗人将自己的感情融入其中,既表达了对离别的惋惜之情,又表达了对于理想的执着信念。同时,诗人用简洁明了的语言,以及对自己的轻蔑揭示了对那些贪图权势的人的讽刺。整首诗通过自然景物与人物心理的结合,表达了诗人独立追求理想与远离俗世的心境,同时也抱怨了官场风气的世俗境况。
“孤清志自雄”出自唐代卢纶的《送元赞府重任龙门县》,诗句共5个字,诗句拼音为:gū qīng zhì zì xióng,诗句平仄:平平仄仄平。
卢纶(约737-约799),字允言,唐代诗人,大历十才子之一,汉族,河中蒲(今山西省永济县)人。天宝末举进士,遇乱不第;代宗朝又应举, 屡试不第。大历六年,宰相元载举荐,授阌乡尉;后由王缙荐为集贤学士,秘书省校书郎,升监察御史。出为陕府户曹、河南密县令。后元载、王缙获罪,遭到牵连。德宗朝复为昭应令,又任河中浑瑊元帅府判官,官至检校户部郎中。有《卢户部诗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