忠孝临民父母同赏析

忠孝临民父母同朗读

《叔父给事挽词十首》是宋代作家黄庭坚创作的一首诗词。以下是对这首诗词的分析:

中文译文:
平生治狱有阴功,
忠孝临民父母同。
赣上樵夫谈卓令,
宣城老吏识于公。

诗意:
这首诗词表达了作者对他的叔父的赞美和怀念之情。叔父是一位官员,他平生致力于执行公正的法律,使犯罪分子受到应有的惩罚,同时也关心民生,对待人民就像对待自己的父母一样。

赏析:
这首诗词通过描写叔父的行为和品德,展现了叔父在社会和家庭中的高尚品质。首句“平生治狱有阴功”,表明叔父在司法领域有着卓越的才能和贡献,他以积极的态度处理案件,维护社会的公正与秩序。第二句“忠孝临民父母同”,强调了叔父对待人民的忠诚和孝顺,他把履行公职与对待家庭的责任融为一体,以慈爱和关怀对待人民,就像对待自己的父母一样。

后两句描写了叔父在不同地方的声誉和知名度。第三句“赣上樵夫谈卓令”,意味着叔父在赣州的声望很高,即使是普通的樵夫也对他的德行和行为表示赞赏。最后一句“宣城老吏识于公”,说明叔父在宣城的老吏们都认识他,并且能够认出他的身份和品德。

整首诗词通过简练而有力的语言,以赞美叔父为中心,表达了作者对叔父高尚品质和为人民服务的精神的敬仰和怀念之情。它展示了宋代社会中崇尚正义和忠孝的价值观,并通过叔父的事迹,向读者传递了积极向上的人生态度和为人处世的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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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庭坚

黄庭坚 (1045-1105),字鲁直,自号山谷道人,晚号涪翁,又称豫章黄先生,汉族,洪州分宁(今江西修水)人。北宋诗人、词人、书法家,为盛极一时的江西诗派开山之祖,而且,他跟杜甫、陈师道和陈与义素有“一祖三宗”(黄为其中一宗)之称。英宗治平四年(1067)进士。历官叶县尉、北京国子监教授、校书郎、著作佐郎、秘书丞、涪州别驾、黔州安置等。诗歌方面,他与苏轼并称为“苏黄”;书法方面,他则与苏轼、米芾、蔡襄并称为“宋代四大家”;词作方面,虽曾与秦观并称“秦黄”,但黄氏的词作成就却远逊于秦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