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谢公定和二范秋怀五首邀予同作》是宋代诗人黄庭坚创作的一首诗词。以下是这首诗词的中文译文、诗意和赏析:
西风吹散了一片叶子,痕迹也无法抹去。
街巷中有一匹白马生了出来,早晨回朝时焚烧了上书的奏章。
谁说事情对君主来说是困难的?实际上,这是父子之间的事情。
我想追求功名,但不愿意说出能够冒犯君王的话。
诗意解读:
这首诗词表达了黄庭坚对于政治和家庭关系的思考。诗中描述了西风吹散了一片叶子,象征着人的一生易逝,痕迹也无法抹去,暗示了人生的短暂和无常。街巷中出现的白马,是一种象征纯洁和高贵的形象,它焚烧了上书的奏章,意味着对权力和官僚体制的不满和反抗。诗人通过这样的描写,传达了他对于朝廷政治的失望和对于奢望功名的追求的矛盾心态。
在诗中,诗人谈到了君主和父子之间的关系。他质疑了有人认为处理政务对于君主来说是困难的观点,认为这实际上是父子之间的事情。这种言辞间接地表达了对权力滥用和官僚体制的批评。诗人同时也表达了自己对于追求功名的渴望,但又不愿意说出可能冒犯君王的言辞,这体现了他对于现实政治的无奈与矛盾。
赏析:
这首诗词通过简洁而富有意象的表达,传递了作者对于政治现实和家庭关系的反思。通过细腻的描写,诗人表达了对于朝廷政治的失望和对于功名的追求的内心矛盾。诗词中运用了自然景物和寓言意象,将个人情感与社会现实相结合,使作品更具深远的意义。整首诗词言简意赅,给人以思考的空间,让读者在欣赏之余,也能对于权力、家庭和个人命运有所思考。
“不言能犯颜”出自宋代黄庭坚的《谢公定和二范秋怀五首邀予同作》,诗句共5个字,诗句拼音为:bù yán néng fàn yán,诗句平仄:仄平平仄平。
黄庭坚 (1045-1105),字鲁直,自号山谷道人,晚号涪翁,又称豫章黄先生,汉族,洪州分宁(今江西修水)人。北宋诗人、词人、书法家,为盛极一时的江西诗派开山之祖,而且,他跟杜甫、陈师道和陈与义素有“一祖三宗”(黄为其中一宗)之称。英宗治平四年(1067)进士。历官叶县尉、北京国子监教授、校书郎、著作佐郎、秘书丞、涪州别驾、黔州安置等。诗歌方面,他与苏轼并称为“苏黄”;书法方面,他则与苏轼、米芾、蔡襄并称为“宋代四大家”;词作方面,虽曾与秦观并称“秦黄”,但黄氏的词作成就却远逊于秦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