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送贤师往泸州为两驱乌乞度牒钱颂》是宋代黄庭坚所作的一首诗词。以下是对该诗词的中文译文、诗意和赏析:
中文译文:
一只凤凰将两只雏鸟,前往乞求五色羽毛。
谁拥有巨大的力量,却因此而感到困窘之心。
如果没有出家的心志,勤苦努力难以取得成就。
但只要发出广大的誓言,谁能不激发起慈悲之情。
诗意:
这首诗词表达了黄庭坚对贤师的送别之情,同时也借此表达了对于人生追求与修行的思考。凤凰是神圣而高贵的象征,雏鸟则代表着黄庭坚自己和其他学生。凤凰乞求五色羽毛,暗喻追求高尚品质和卓越才能。诗中提到的"大势力"指的是拥有强大的能力和资源的人,而这种力量却使他们感到束缚和困窘。黄庭坚指出,如果没有修行的心志和勤奋努力,很难获得真正的成就。然而,只要发出广大的誓言,每个人都能唤起慈悲之心,以帮助他人。
赏析:
这首诗词通过凤凰和雏鸟的形象描绘了不同人的境遇和追求。黄庭坚以凤凰和雏鸟的对比,表达了对贤师的敬佩和祝福,同时也揭示了人生的困境和追求的艰辛。诗中的"大势力"暗示了社会的权力和资源分配不均的问题,而黄庭坚认为真正的成就不仅仅依赖于外部条件,更需要内心的修行和勤奋努力。最后,他呼吁每个人发出广大的誓言,唤起慈悲之心,以关怀他人、帮助他人,实现自己的价值和成就。
这首诗词以简练的语言表达了深邃的哲理,通过寓言的手法传达了黄庭坚对于人生追求和修行的思考。它呼唤着人们在追求个人成就的同时,保持慈悲之心,关注他人的需要,以实现真正的人生价值。
“但令发弘誓”出自宋代黄庭坚的《送贤师往泸州为两驱乌乞度牒钱颂》,诗句共5个字,诗句拼音为:dàn lìng fā hóng shì,诗句平仄:仄仄平平仄。
黄庭坚 (1045-1105),字鲁直,自号山谷道人,晚号涪翁,又称豫章黄先生,汉族,洪州分宁(今江西修水)人。北宋诗人、词人、书法家,为盛极一时的江西诗派开山之祖,而且,他跟杜甫、陈师道和陈与义素有“一祖三宗”(黄为其中一宗)之称。英宗治平四年(1067)进士。历官叶县尉、北京国子监教授、校书郎、著作佐郎、秘书丞、涪州别驾、黔州安置等。诗歌方面,他与苏轼并称为“苏黄”;书法方面,他则与苏轼、米芾、蔡襄并称为“宋代四大家”;词作方面,虽曾与秦观并称“秦黄”,但黄氏的词作成就却远逊于秦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