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村乐(四首)》是明代诗人高启创作的一首诗词。这首诗词描绘了江村的乐趣和生活场景。下面是这首诗词的中文译文、诗意和赏析:
荷浦张弓射鸭,
柳塘持烛叉鱼。
天随子宅同里,
陶朱公祠近居。
中文译文:
在荷塘边张弓射鸭,
在柳塘边用烛光叉鱼。
天空与子宅相连,
陶朱公的祠堂近在咫尺。
诗意:
这首诗词以江村的生活场景为背景,通过描绘一系列的乐趣活动,展现了江村人们的生活态度和情趣。诗人通过描述荷塘边张弓射鸭和柳塘边用烛光叉鱼的场景,表达了江村人们对自然的亲近和对生活的乐观态度。诗中提到的天空与子宅相连,以及陶朱公的祠堂近在咫尺,暗示了诗人与家乡的紧密联系,以及对传统文化的尊重和传承。
赏析:
这首诗词以简洁明快的语言描绘了江村的生活场景,通过对细节的描写,展现了江村人们的生活乐趣和对自然的热爱。诗人运用了对比的手法,将张弓射鸭和持烛叉鱼的场景相互呼应,形成了鲜明的画面对比。诗中的天随子宅同里和陶朱公祠近居,表达了诗人对家乡的深情厚意和对传统文化的珍视。整首诗词简洁明快,意境清新,给人以愉悦和轻松的感受,展现了江村人们朴素而快乐的生活态度。
“天随子宅同里”出自明代高启的《江村乐(四首)》,诗句共6个字,诗句拼音为:tiān suí zi zhái tóng lǐ,诗句平仄:平平平平仄。
高启(1336-1373)汉族,江苏苏州人,元末明初著名诗人,与杨基、张羽、徐贲被誉为“吴中四杰”,当时论者把他们比作“明初四杰”,又与王行等号“北郭十友”。字季迪,号槎轩,平江路(明改苏州府)长洲县(今江苏省苏州市)人;洪武初,以荐参修《元史》,授翰林院国史编修官,受命教授诸王。擢户部右侍郎。苏州知府魏观在张士诚宫址改修府治,获罪被诛。高启曾为之作《上梁文》,有“龙蟠虎踞”四字,被疑为歌颂张士诚,连坐腰斩。有《高太史大全集》、《凫藻集》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