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赠刘南郡委连诗》是南北朝时期沈约所写的一首诗词,诗中表达了对已故刘南郡委连的怀念之情。以下是诗词的中文译文、诗意和赏析:
中文译文:
欢友非一。
讽雩斯五。
披林者七。
方驾清衢。
置酒兰室。
离役代有。
兴言涕溢。
诗意:
这首诗词表达了沈约对刘南郡委连的深深思念之情。诗中提到刘南郡委连有许多挚友,不止一个,其中有五位被称为讽雩之士,七位被称为披林之士。他们曾一同驰骋于清衢之上,共同征战沙场。现在刘南郡委连已经离去,沈约在他的兰室中设宴,独自举杯畅饮,并代表他们离开的同僚们发表感言,激动得泪水溢出眼眶。
赏析:
这首诗词以简洁而深刻的语言描绘了作者对已故朋友刘南郡委连的思念之情。诗中提到了刘南郡委连的好友数量众多,他们共同经历了许多风雨,结下了深厚的情谊。诗中的讽雩之士和披林之士指的是与刘南郡委连一同学习讽喻之术的五位友人,以及与他一起穿越丛林、征战沙场的七位战友。这些人曾一同驰骋于清衢之上,彼此扶持、共同成长。然而,现在刘南郡委连已经离开了人世,留下了沈约一个人在兰室中独自沉思。他为刘南郡委连和其他离开的朋友感到悲伤,举杯畅饮之余,充满激动地发表感言,泪水不禁涌现。
这首诗词通过简洁而凝练的语言,表达了作者对友谊和丧友之痛的深刻感受。它展现了南北朝时期士人之间深厚的情感纽带,以及他们在战乱动荡的时代中共同奋斗的精神。这首诗词通过回忆和感慨,将人们的思绪引向过去的岁月,唤起对已逝友人的怀念和对友谊的珍视。
“讽雩斯五”出自南北朝沈约的《赠刘南郡委连诗》,诗句共4个字,诗句拼音为:fěng yú sī wǔ,诗句平仄:仄平平仄。
沈约(441~513年),字休文,汉族,吴兴武康(今浙江湖州德清)人,南朝史学家、文学家。出身于门阀士族家庭,历史上有所谓“江东之豪,莫强周、沈”的说法,家族社会地位显赫。祖父沈林子,宋征虏将军。父亲沈璞,宋淮南太守,于元嘉末年被诛。沈约孤贫流离,笃志好学,博通群籍,擅长诗文。历仕宋、齐、梁三朝。在宋仕记室参军、尚书度支郎。著有《晋书》、《宋书》、《齐纪》、《高祖纪》、《迩言》、《谥例》、《宋文章志》,并撰《四声谱》。作品除《宋书》外,多已亡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