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赠刘南郡委连诗》是南北朝时期沈约所作的一首诗词。以下是对该诗词的中文译文、诗意和赏析:
中文译文:
山邦务寡。
陕辅任隆。
才否虽异。
劳逸不同。
幽岩何月。
丹桂为丛。
结枝以赠。
寄之飞鸿。
诗意:
这首诗词是沈约送给刘南郡委连的赠诗。诗中描述了山国的贫瘠和贫乏,以及在这个艰难的环境中,陕辅(指刘南郡)却能担任重要职务。虽然他们的才华可能不同,但他们在劳动和休息上的态度却有所不同。诗人将幽岩和丹桂相对照,表达了对刘南郡的赞美和祝福,并将自己的心意通过飞鸿传递给他。
赏析:
这首诗词通过简洁而富有意境的语言,展示了南北朝时期社会的一些特点。诗人以山邦务寡的形容词来描绘贫瘠的山国,表达了社会的困苦和艰辛。然而,诗中提到刘南郡委连却能在这样的环境中承担重要职务,显示了他的才干和能力。诗人通过对比才否虽异、劳逸不同,展示了人们在不同的环境中的不同表现和态度。
诗中提到的幽岩和丹桂,可以理解为对刘南郡的赞美和祝福。幽岩象征着困难和险阻,而丹桂则是象征荣誉和吉祥的植物。诗人将结出的丹桂枝赠送给刘南郡,寄托了自己的心意和祝福之情。最后一句寄之飞鸿,则是表达了诗人通过飞鸿传递给刘南郡自己的心声和祝愿。
这首诗词通过简洁而富有意境的表达方式,展现了南北朝时期社会的贫困和艰辛,以及在这样的环境中仍能崭露才华的人物。同时,诗人通过对幽岩和丹桂的对比,表达了对刘南郡的赞美和祝福,展示了诗人的情感和思考。整首诗词凝练而含蓄,给人以启迪和思考。
“寄之飞鸿”出自南北朝沈约的《赠刘南郡委连诗》,诗句共4个字,诗句拼音为:jì zhī fēi hóng,诗句平仄:仄平平平。
沈约(441~513年),字休文,汉族,吴兴武康(今浙江湖州德清)人,南朝史学家、文学家。出身于门阀士族家庭,历史上有所谓“江东之豪,莫强周、沈”的说法,家族社会地位显赫。祖父沈林子,宋征虏将军。父亲沈璞,宋淮南太守,于元嘉末年被诛。沈约孤贫流离,笃志好学,博通群籍,擅长诗文。历仕宋、齐、梁三朝。在宋仕记室参军、尚书度支郎。著有《晋书》、《宋书》、《齐纪》、《高祖纪》、《迩言》、《谥例》、《宋文章志》,并撰《四声谱》。作品除《宋书》外,多已亡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