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送人》是宋代文学家寇准创作的一首诗词。以下是诗词的中文译文、诗意和赏析:
中文译文:
在客亭残照的光辉下,我独自往南行。芳草依然繁盛,但离别之情却多得无法计数。远途似乎无尽头,长笛声更加悠扬。请不要为故乡的关念而动情,否则只会让白发增添凄凉。
诗意:
《送人》这首诗表达了离别之情和对旅途的思念之情。诗人身处客亭,在残照的映衬下,独自往南方行去。虽然周围的芳草依然青翠欲滴,但与亲人、友人的离别之情却无法避免地涌上心头,让诗人倍感别离之苦。旅途漫长而辽阔,但长笛的声音却给予了诗人一些慰藉和欢愉。诗人告诫自己不要过多地想念故乡,否则只会增添白发的凄凉,表达了对故乡的思念与对旅途的无奈之情。
赏析:
寇准以深沉的情感和细腻的笔触描绘了离别之情和旅途的苦楚。诗中通过客亭残照和芳草的描绘,形象地表达了环境的美好和繁盛,与离别之情形成鲜明的对比。长笛声的描写则增添了一丝欢愉和抚慰,给予诗人一些安慰。最后,诗人告诫自己要克制对故乡的思念,以免给自己带来更多的痛苦和忧伤。
整首诗词以简洁明了的语言表达了人们在离别和旅途中的复杂情感,展示了诗人对人生离合、人世沧桑的深刻感悟。寇准通过诗词将自己的情感与读者共鸣,引发人们对离别、旅途以及故乡之情的思考和感悟,展示了宋代文人的独特才情和情感世界。
“长笛更飞声”出自宋代寇准的《送人》,诗句共5个字,诗句拼音为:cháng dí gèng fēi shēng,诗句平仄:平平仄平平。
莱国忠愍公寇准(961-1023),字平仲。汉族,华州下邽(今陕西渭南)人。北宋政治家﹑诗人。太平兴国五年进士,授大理评事,知归州巴东、大名府成安县。累迁殿中丞、通判郓州。召试学士院,授右正言、直史馆,为三司度支推官,转盐铁判官。天禧元年,改山南东道节度使,再起为相(中书侍郎兼吏部尚书、同平章事、景灵宫使)。天圣元年 (1023) 九月,又贬寇准衡州司马,是时寇准病笃,诏至,抱病赴衡州(今衡阳)任,病故于竹榻之上,衡州团练副使李迪迎寇准尸灵厝于衡州(今衡阳市)岳屏山花药寺,妻子宋氏奏乞归葬故里。皇佑四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