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路提刑亡伯郎中挽词二首》是苏辙所写的一首诗词。以下是诗词的中文译文、诗意和赏析:
译文:
好学先乡党,登科复妙年。
谁为耆旧传,最处缙绅先。
沦谢今亡矣,风流孰继焉。
魂归食里社,世世仰仁贤。
晚岁官仍困,终身耻自言。
廉明汉循吏,仁爱郑公孙。
赤县朝称埋,衡山德共尊。
远人应罢市,处处有遗恩。
诗意:
这首诗是苏辙挽词的两首,表达了对亡故的友人伯郎中的哀思和赞颂。诗中表现了苏辙对伯郎中的敬仰和怀念之情,同时也表达了对友人在世时的仁爱品德的赞赏和称颂。
赏析:
这首诗词以苏辙对亡友伯郎中的怀念之情为主题,通过对友人的品行赞美和哀悼,展现了作者的情感和对友人的敬重。首先,苏辙称赞伯郎中是一个好学之人,他在年轻时就登上科举榜首,显示出他的才华和聪明。其次,苏辙表达了对伯郎中在社会上的地位和声望的赞扬,他是耆旧中最有声望的人物。然而,伯郎中已经去世,苏辙对此感到沉痛,他质问谁能够继承伯郎中的风流人物之名。诗中还表达了苏辙对伯郎中高尚品德的敬仰,认为他的精神将永远存在于社会中,并世世代代受人景仰。最后,苏辙表达了自己晚年官职不得志的困境和对自己过去行为的耻辱,以及对古代廉明官吏和仁爱之人的向往和赞美。
整体而言,这首诗词以哀思和赞颂的情感为主线,通过对逝去友人的赞美和对自己境遇的反思,表达了作者对友人和自身的情感态度,同时也体现了作者对仁爱和廉明品质的推崇和向往。
“登科复妙年”出自宋代苏辙的《利路提刑亡伯郎中挽词二首》,诗句共5个字,诗句拼音为:dēng kē fù miào nián,诗句平仄:平平仄仄平。
苏辙(1039—1112年),字子由,汉族,眉州眉山(今属四川)人。嘉祐二年(1057)与其兄苏轼同登进士科。神宗朝,为制置三司条例司属官。因反对王安石变法,出为河南推官。哲宗时,召为秘书省校书郎。元祐元年为右司谏,历官御史中丞、尚书右丞、门下侍郎因事忤哲宗及元丰诸臣,出知汝州,贬筠州、再谪雷州安置,移循州。徽宗立,徙永州、岳州复太中大夫,又降居许州,致仕。自号颍滨遗老。卒,谥文定。唐宋八大家之一,与父洵、兄轼齐名,合称三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