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奉使契丹二十八首 奚君〈宅在中京南·〉》是苏辙所写的一首诗词。以下是这首诗词的中文译文、诗意和赏析:
中文译文:
奚君有五亩的宅院,封户就有一成的田地。故垒开辟为都邑,遗民杂居其中。他不知道臣仆的身份卑微,却满心欢喜地享受着杀生的权力。燕国的风俗依旧悲叹,婚姻也未能圆满。
诗意:
这首诗词描述了奚君在中京南有五亩宅院和一成田地的境况。宅院原是故垒,经过开辟成为都邑后,遗民们杂居其中。然而,奚君并不意识到自己是臣仆身份,反而满心欢喜地享受着杀生的权力。诗中还提到了燕国的风俗仍然悲叹不已,奚君的婚姻也未能如愿。
赏析:
这首诗词以奚君的生活为切入点,透露出作者苏辙对社会现实的观察和思考。奚君作为一个臣仆,拥有一定的财产和权力,但却对自己的身份视而不见。他忽略了自己的出身,追求权力和享受,这种追求与社会风尚、道德伦理产生了冲突。诗中的燕国风俗和婚姻的隐喻,也可被视为对当时社会现象的批判。
苏辙通过描写奚君的境况,批判了当时社会上一些人贪图权力、忽视身份的现象。诗中的燕俗和婚姻的未许连,也可以理解为对社会道德和伦理的担忧。整首诗以简洁的语言,表达了作者对社会现实的思考和批判,展示了苏辙深厚的文学功底和对社会问题的敏锐观察。
“燕俗嗟犹在”出自宋代苏辙的《奉使契丹二十八首 奚君〈宅在中京南·〉》,诗句共5个字,诗句拼音为:yàn sú jiē yóu zài,诗句平仄:仄平平平仄。
苏辙(1039—1112年),字子由,汉族,眉州眉山(今属四川)人。嘉祐二年(1057)与其兄苏轼同登进士科。神宗朝,为制置三司条例司属官。因反对王安石变法,出为河南推官。哲宗时,召为秘书省校书郎。元祐元年为右司谏,历官御史中丞、尚书右丞、门下侍郎因事忤哲宗及元丰诸臣,出知汝州,贬筠州、再谪雷州安置,移循州。徽宗立,徙永州、岳州复太中大夫,又降居许州,致仕。自号颍滨遗老。卒,谥文定。唐宋八大家之一,与父洵、兄轼齐名,合称三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