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次韵孙户曹朴柳湖》是宋代文学家苏辙的一首诗词。以下是诗词的中文译文、诗意和赏析:
疏慵非敢独违时,
我懒散的性格使我不敢违背时尚,
野性颠狂不受羁。
我野性狂放,不受拘束。
犹有曲湖容笑傲,
就像湖泊的容颜一样傲然而笑,
谁言与物苦参差。
谁说我与世事苦苦相争。
水干生草曾非恶,
水湖干涸后,草木仍然茂盛并非恶事,
鹤舞因风忽自怡。
鹤舞起舞,因为风儿突然而来感到愉悦。
最爱柳阴迟日暖,
我最喜欢柳树荫下,日头温暖的时光,
幅巾轻屦肯相随。
我愿意穿着宽松的衣巾,轻巧的鞋履,与它们为伴。
这首诗词表达了苏辙的个人情感和对自然的热爱。他坦率地承认自己懒散的性格,不愿意迎合时尚的潮流。他追求自由,不受拘束,展示了自己狂放的一面。苏辙自豪地说自己与世事无忧无虑,不与物参差争斗。他认为即使湖泊干涸,自然界依然能够生生不息,而鹤舞起舞则是因为自然的愉悦。最后,他表达了对柳树荫下温暖的喜爱,愿意以轻松的姿态与自然相伴。
这首诗词充满了自然的意象和诗人对自由自在生活的向往。苏辙借助湖泊、鹤舞和柳树等元素,表达了他对自然的钟爱和对自由的追求。整首诗词抒发了诗人独立自由的心态,展现了他对生活的豁达态度和对自然美的热爱。
“鹤舞因风忽自怡”出自宋代苏辙的《次韵孙户曹朴柳湖》,诗句共7个字,诗句拼音为:hè wǔ yīn fēng hū zì yí,诗句平仄:仄仄平平平仄平。
苏辙(1039—1112年),字子由,汉族,眉州眉山(今属四川)人。嘉祐二年(1057)与其兄苏轼同登进士科。神宗朝,为制置三司条例司属官。因反对王安石变法,出为河南推官。哲宗时,召为秘书省校书郎。元祐元年为右司谏,历官御史中丞、尚书右丞、门下侍郎因事忤哲宗及元丰诸臣,出知汝州,贬筠州、再谪雷州安置,移循州。徽宗立,徙永州、岳州复太中大夫,又降居许州,致仕。自号颍滨遗老。卒,谥文定。唐宋八大家之一,与父洵、兄轼齐名,合称三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