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次韵王定民宣德》是苏辙在宋代所作的一首诗词,下面是中文译文、诗意和赏析。
中文译文:
我在彭城寺壁上看诗,
与颜氏一起喝酒。
尽管茅屋还没有完工,我却先挖了一个池塘,
后来想起来应该在竹林中种上梅花。
新诗妙绝,难以超越,
我们的高论和平凡的见解相伴。
第一次见到你,我并不知道你是词人,
现在我很高兴与你相遇。
诗意:
这首诗词描绘了苏辙和颜氏在彭城寺壁上阅读古诗词,边喝酒边谈论诗词创作的情景。苏辙在诗中表达了对新诗的赞赏和对颜氏才华的敬佩之情。诗人在描述自己创作诗词时,认为自己的高论与颜氏平凡的见解并存,而颜氏也因为此次相遇而获得了苏辙的赞誉。
赏析:
苏辙以自然的笔调和真挚的情感,表达了对古诗词和词人的热爱和敬重。他在诗中提到了自己创作诗词的经历,同时也将自己的见解与颜氏的见解相比较,表现了对颜氏才华的认可。整首诗词从古诗词的欣赏到人生的相识,展示了苏辙广博的文化素养和对人性的深刻洞察力,也展现了他对自由自在的生活和诗意的追求。这首诗词语言简练、意境优美,是中国古代文学的一篇珍品。
“高论微低得共陪”出自宋代苏辙的《次韵王定民宣德》,诗句共7个字,诗句拼音为:gāo lùn wēi dī dé gòng péi,诗句平仄:平仄平平平仄平。
苏辙(1039—1112年),字子由,汉族,眉州眉山(今属四川)人。嘉祐二年(1057)与其兄苏轼同登进士科。神宗朝,为制置三司条例司属官。因反对王安石变法,出为河南推官。哲宗时,召为秘书省校书郎。元祐元年为右司谏,历官御史中丞、尚书右丞、门下侍郎因事忤哲宗及元丰诸臣,出知汝州,贬筠州、再谪雷州安置,移循州。徽宗立,徙永州、岳州复太中大夫,又降居许州,致仕。自号颍滨遗老。卒,谥文定。唐宋八大家之一,与父洵、兄轼齐名,合称三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