翦伐非所辞赏析

翦伐非所辞朗读

《和鲜于子骏益昌官舍八咏其二竹轩》是苏辙在宋代创作的一首诗词。以下是对这首诗词的中文译文、诗意和赏析:

中文译文:
幽轩离纷华,惟有一丛竹。
纤梢起余寒,紫笋散轻馥。
擢干春雨余,挺节秋霜足。
不知岁时改,守此娟娟绿。
上有吟风蝉,空腹未尝食。
翦伐非所辞,不受尘土辱。

诗意:
这首诗描绘了一幅宁静的画面,描述了苏辙在离开繁华喧嚣的地方来到一座官舍的竹轩中的情景。诗人认为这里的竹子是唯一的清幽之处。竹子细嫩的枝条上还残留着一些寒气,紫色的嫩笋散发出淡淡的芳香。竹子经历了春雨的滋润和秋霜的洗礼,仍然挺拔而有力。无论岁月如何改变,这片娟娟绿色始终保持不变。在竹轩的上方,有一只吟唱着风的知了,它空腹而不食。诗人表示,他愿意为了保护这片竹林而不辞劳苦,不受尘土的辱骂。

赏析:
这首诗以简洁的语言和生动的描写展现了诗人对竹子的喜爱和赞美之情。竹子作为中国文化中的象征之一,常被赋予高洁、坚韧和清雅的品质,代表了诗人内心追求的理想境界。诗人通过对竹子的描写,表达了对繁华世界的远离和对宁静、自然之美的向往。他将竹子与岁月的更迭相对照,强调了竹子的恒久不变,传达了对于持久和坚守的讴歌。最后两句表达了诗人愿意为了保护这片竹林而付出努力,坚守自己的信念,不受外界诱惑和扰乱。整首诗情感平和而深沉,通过对竹子的描写表达了对宁静和纯粹的向往,以及对追求内心真实和坚定的人格的追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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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辙

苏辙(1039—1112年),字子由,汉族,眉州眉山(今属四川)人。嘉祐二年(1057)与其兄苏轼同登进士科。神宗朝,为制置三司条例司属官。因反对王安石变法,出为河南推官。哲宗时,召为秘书省校书郎。元祐元年为右司谏,历官御史中丞、尚书右丞、门下侍郎因事忤哲宗及元丰诸臣,出知汝州,贬筠州、再谪雷州安置,移循州。徽宗立,徙永州、岳州复太中大夫,又降居许州,致仕。自号颍滨遗老。卒,谥文定。唐宋八大家之一,与父洵、兄轼齐名,合称三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