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文与可洋州园亭三十咏其十八溪光亭》是苏辙在宋代创作的一首诗词。以下是该诗的中文译文、诗意和赏析:
中文译文:
溪亭新雨余,
秋色明滉漾。
鸟渡夕阳中,
鱼行白石上。
诗意:
这首诗描绘了一个园亭的景象,描述了溪亭中新雨刚过后的余香,以及秋色在溪水中明亮而闪烁的景象。夕阳西下时,鸟儿飞过,鱼儿游弋在白色的石头上。
赏析:
这首诗以简洁而生动的语言描绘了园亭中的景色和自然景观。苏辙通过描写雨后的溪亭,展现了秋日的清新和明亮。诗中的溪水光亮明滟,使人感受到秋日阳光下的宁静和美丽。鸟儿飞过夕阳,增添了一份生动和活力。而鱼儿在白石上游弋,更加突出了自然景色的和谐与宁静。
苏辙以简练的语言,通过对细节的描写,勾勒出了一个宁静而美丽的园亭景象。诗中运用了对比手法,将新雨余香和明亮的秋色相互映衬,展现出了秋天的独特魅力。同时,诗人通过描绘鸟儿飞过夕阳和鱼儿在白石上游弋,进一步丰富了诗词的意境,给读者带来了一种愉悦和宁静的感受。
总体而言,这首诗以简约、生动的语言描绘了一个美丽景色的园亭,通过细腻的描写和对比手法,展现了秋日的宁静和和谐之美,给人以愉悦和想象的空间。
“鸟渡夕阳中”出自宋代苏辙的《和文与可洋州园亭三十咏其十八溪光亭》,诗句共5个字,诗句拼音为:niǎo dù xī yáng zhōng,诗句平仄:仄仄平平平。
苏辙(1039—1112年),字子由,汉族,眉州眉山(今属四川)人。嘉祐二年(1057)与其兄苏轼同登进士科。神宗朝,为制置三司条例司属官。因反对王安石变法,出为河南推官。哲宗时,召为秘书省校书郎。元祐元年为右司谏,历官御史中丞、尚书右丞、门下侍郎因事忤哲宗及元丰诸臣,出知汝州,贬筠州、再谪雷州安置,移循州。徽宗立,徙永州、岳州复太中大夫,又降居许州,致仕。自号颍滨遗老。卒,谥文定。唐宋八大家之一,与父洵、兄轼齐名,合称三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