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久旱府中取虎头骨投邢山潭水得雨戏作》是苏辙的一首宋代诗词。以下是诗词的中文译文、诗意和赏析:
久旱府中取虎头骨,投邢山潭水得雨戏作。
长期的旱灾中,人们在府中取下虎的头骨,将其投入邢山潭水中,结果获得了雨水,于是写下这首诗。
诗意:
这首诗以自然界中的龙和虎为象征,表达了作者对于强者的敬意以及对生命的思考。虽然龙虎都具有猛气,但龙有生命的力量,虎则已死,它们在气势上略有相似,但龙活着对人类并无益处,而虎死后也无法再为人类做出贡献。诗中的虎头枯骨金石坚,被投入潭水中后潭水开始旋转,这象征着生命的转变和返归自然。最后提到了一场风雨交加的战斗,父老们在清晨起来观望麦苗的生长。作者通过这些形象描绘了生死、自然和人类的关系。
赏析:
这首诗以简洁明快的语言,通过对龙虎的对比和生死的思考,表达了作者对于人生的观察和思考。诗中的龙虎象征着强者和英雄,它们的存在与生命的意义之间展开了一种思考。作者通过虎头枯骨和潭水旋转的形象,传达了生命的转变和返归自然的观点。最后的风雨交加和麦苗的生长,暗示着生命的不息和自然的力量。整首诗以简练的文字表达了深刻的思考,给人以启发和感悟。
这首诗表达了对于强者生命力和生死意义的思考,以及对自然和人类生活的观察和体验。它通过对龙虎、虎头枯骨和潭水的描绘,构建了一个意象丰富的情境,给人以深思和启示。同时,它也展示了苏辙独特的语言表达风格和思想深度,是一首值得欣赏和品味的宋代诗词作品。
“投骨潭中潭水旋”出自宋代苏辙的《久旱府中取虎头骨投邢山潭水得雨戏作》,诗句共7个字,诗句拼音为:tóu gǔ tán zhōng tán shuǐ xuán,诗句平仄:平仄平平平仄平。
苏辙(1039—1112年),字子由,汉族,眉州眉山(今属四川)人。嘉祐二年(1057)与其兄苏轼同登进士科。神宗朝,为制置三司条例司属官。因反对王安石变法,出为河南推官。哲宗时,召为秘书省校书郎。元祐元年为右司谏,历官御史中丞、尚书右丞、门下侍郎因事忤哲宗及元丰诸臣,出知汝州,贬筠州、再谪雷州安置,移循州。徽宗立,徙永州、岳州复太中大夫,又降居许州,致仕。自号颍滨遗老。卒,谥文定。唐宋八大家之一,与父洵、兄轼齐名,合称三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