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鸡头》是苏辙的一首诗词,描写了品尝鸡头的情景和感受。以下是诗词的中文译文、诗意和赏析:
中文译文:
风吹开鸡冠上的红须,
用斧头砍劈,用砂磨磨碾,转付给厨师。
细细咀嚼着,顺便饮上一口池水,
慢慢咽下,竟化成了沧海的珍珠。
我家宾客众多,需要一斗鸡头才够,
在闲居中,我靠近平湖度日。
多年不曾去灵沼,但气味仿佛并未改变。
诗意:
诗人苏辙以细腻的笔触,描绘了一个品味鸡头的场景。他描述了鸡头上的红须在风中摇曳,以及制作鸡头菜的过程,并用诗意表达了品味美食的享受。通过吃鸡头,他不仅能够品味美食的细腻口感,还能感受到其中的奇妙变化,将鸡头咀嚼成沧海珍珠。诗人在家中迎接众多宾客,需要大量的鸡头来招待他们。他享受着平静的湖畔生活,但也略感遗憾多年未曾去灵沼,却仍能通过气味体验灵沼的风貌。
赏析:
这首诗词以细腻的描写和比喻手法,将品味鸡头的体验与自然景物和情感联系在一起。诗人通过描绘鸡头上的红须、制作鸡头菜的过程以及品尝的细节,展现了对美食的热爱和对生活的享受。他将咀嚼鸡头的动作与品味沧海珍珠相比,以突出其口感的鲜美和独特。诗人的生活被描绘成宾客满堂,需要大量的鸡头来款待客人,同时也展示了他享受安静湖畔生活的心境。最后,诗人表达了对灵沼的思念和对气味的记忆,虽然多年未曾去过,但仍能感受到它的独特气息。整首诗以细致入微的描写和鲜明的意象,展示了苏辙独特的艺术风格和对生活的感悟。
“气味宛然初不殊”出自宋代苏辙的《食鸡头》,诗句共7个字,诗句拼音为:qì wèi wǎn rán chū bù shū,诗句平仄:仄仄仄平平仄平。
苏辙(1039—1112年),字子由,汉族,眉州眉山(今属四川)人。嘉祐二年(1057)与其兄苏轼同登进士科。神宗朝,为制置三司条例司属官。因反对王安石变法,出为河南推官。哲宗时,召为秘书省校书郎。元祐元年为右司谏,历官御史中丞、尚书右丞、门下侍郎因事忤哲宗及元丰诸臣,出知汝州,贬筠州、再谪雷州安置,移循州。徽宗立,徙永州、岳州复太中大夫,又降居许州,致仕。自号颍滨遗老。卒,谥文定。唐宋八大家之一,与父洵、兄轼齐名,合称三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