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之有诗复次其韵》是宋代诗人黄公度所作的一首诗词。下面是这首诗词的中文译文、诗意和赏析:
中文译文:
实之有诗复次其韵,
鞅掌从王事,招邀愧主人。
弹琴秋叶落,听雨夜床亲。
岁月何妨纪,诗篇莫厌频。
要令千载下,不但数姜秦。
诗意:
这首诗词表达了诗人黄公度对于自己创作诗篇的思考和追求。他认为只有真实的情感和韵律才能构成一首好的诗作。诗人深知自己的责任,他以鞅掌从王事为比喻,表明自己肩负着宣扬美好价值观和积极情感的使命。尽管黄公度才情出众,但他并不自满,反而感到自己的诗作还有进一步的提高空间。他强调用琴声弹奏的方式,诗人应该如秋叶落地般自然而不造作地表达内心的情感,同时在安静的夜晚倾听雨声,与自然相亲。黄公度认为岁月的流逝并不会对诗人的创作产生阻碍,相反,应该不厌其烦地创作更多的诗篇。他希望自己的诗作能够流传千载,不仅仅被数姜和秦所赞颂。
赏析:
这首诗词以简洁明了的语言表达了黄公度对于诗人创作的看法和追求。诗人在诗中展示了对于真实情感和韵律的重视,强调诗人应该摒弃虚饰和做作,而是以自然和真实的方式表达内心的情感。他的诗作不仅仅是为了自己的创作欲望,更是肩负着传播美好价值观和情感的使命。黄公度对于诗歌的持续创作也表现出他对于诗人的职责和追求,他希望自己的诗篇能够流传千载,并且不仅仅受到当时的赞颂,而是能够被后世所称颂。这首诗词以简练的语言和深刻的思考,展现了黄公度对于诗歌创作的独特见解和追求。
“岁月何妨纪”出自宋代黄公度的《实之有诗复次其韵》,诗句共5个字,诗句拼音为:suì yuè hé fáng jì,诗句平仄:仄仄平平仄。
黄公度(1109~1156)字师宪,号知稼翁,莆田(今属福建)人。绍兴八年进士第一,签书平海军节度判官。后被秦桧诬陷,罢归。除秘书省正字,罢为主管台州崇道观。十九年,差通判肇庆府,摄知南恩州。桧死复起,仕至尚书考功员外郎兼金部员外郎,卒年四十八,著有《知稼翁集》十一卷,《知稼翁词》一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