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月十四夜月分韵明字》是宋代朱翌的一首诗词。这首诗描绘了一个夏夜的月色,展示了作者对自然景致的赞美和内心情感的表达。
在这首诗中,诗人用简洁而富有意境的语言勾勒出夜晚的景色。烟雾轻轻地覆盖在水面上,角鸟的鸣叫声渐渐消失。明亮的月光如同白色的细毫一样,照亮了大地,仿佛所有的山峦都倾泻而下。这是一个宜人的夜晚,三五时分,玉楼上的城市在静谧中显得格外美丽。皇天似乎是一位年迈的智者,睁开了碧湛的双眼,天空晴朗无云。诗人透过窗户窥视着读书的景象,直到天明徘徊不去。
诗人以自然景物的描绘来表达自己的情感。他形容自己如同从树顶飞来,被夜晚的宁静带入太清的世界。飞舞的萤火虫在茂密的草丛中转动,闪烁的光芒如同繁星一般。夜露洒落在庭院中,清爽的凉意扑面而来,宛如高耸的冠缨。面对这无尽的美景,诗人感到不平凡,他希望用云彩遮掩这一切,使得内心的宁静不再被打扰。
这首诗以简洁的语言勾勒出了夏夜的美景,展示了自然的壮丽和内心情感的共鸣。通过描写细腻的景色和情感的交融,诗人表达了对自然的赞美和对内心平静的向往。这首诗词通过对景物的描绘,营造出一种宁静而美好的氛围,给读者带来了视觉和心灵上的愉悦。
“挟我入太清”出自宋代朱翌的《七月十四夜月分韵明字》,诗句共5个字,诗句拼音为:xié wǒ rù tài qīng,诗句平仄:平仄仄仄平。
朱翌(1097—1167)字新仲,号潜山居士、省事老人。舒州(今安徽潜山)人,卜居四明鄞县(今属浙江)。绍兴八年(1138),除秘书省正字,迁校书郎、兼实录院检讨官、祠部员外郎、秘书少监、起居舍人。十一年,为中书舍人。秦桧恶他不附己,谪居韶州十九年。桧死,充秘阁修撰,出知宣州、平江府。乾道三年卒,年七十一。名山胜景,游览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