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赵尚书无辩诗》是宋代诗人吴泳的作品。这首诗词表达了词人对于修辞华美的辩才之辞的拒绝和对于朴素真诚的信念的追求。
这首诗词的译文如下:
词人工为文,瀑瀑如飞泉。
辩士说利害,焰焰火始然。
浮华不经实,胡取三百廛。
吾生信拙尔,道胜还诸天。
这首诗词通过对比修辞华美的辩才之辞和朴素真诚的生活态度,展示了词人对于追求真实与纯粹的态度。词人将自己的辞章比作瀑布一般自然流淌,流露出纯净的心灵。而辩士的辩才之辞则像是燃起的熊熊烈火,充满了利害之争。词人认为这种辩论之中的华丽与炫耀,并不能抵达真实的实质。
词人进一步指出,这种浮华的辩论并不能带来实际的利益,只是虚幻的幻象。他对于这种以辩才为重的追逐感到困惑,认为这样的追求与他自己的生活信念相去甚远。词人以自己的拙朴态度来对抗这种浮华,他相信朴实的道德品质胜过世俗的辩论,可以超越尘世的纷争。
这首诗词通过对比辩士与词人的不同态度,表达了词人对于朴素真诚的追求和对于修辞华美的辩才之辞的拒绝。词人认为真实和纯粹的生活态度胜过虚浮的辩论,他坚守自己的信念,追求内心的道德价值,超越世俗的浮华,表达了对于真实和纯净的追求和对于辩才修辞的质疑。
“辩士说利害”出自宋代吴泳的《和赵尚书无辩诗》,诗句共5个字,诗句拼音为:biàn shì shuō lì hài,诗句平仄:仄仄平仄仄。
吴泳(约公元1224年前后在世),字叔永,潼川人。生卒年均不详,约宋宁宗嘉定末前后在世。嘉定元年(公元1209年)第进士。累迁著作郎,兼直舍人院。应诏上书,颇切时要。累迁吏部侍郎兼直学士院,上疏言谨政体、正道揆、厉臣节、综军务四事。后进宝章阁学士,知温州,以言罢。泳著有鹤林集四十卷,《四库总目》行于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