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弘农尉献州刺史乞假还京翻译及注释
翻译
黄昏时候散衙封印,清点在押的囚徒,惭愧啊,有负你了,荆山,又映进座隅。
这时倒羡慕卞和,他被砍掉了双足,好免得一生一世,在阶前屈辱奔趋。
注释
⑴弘农:今河南灵宝。尉:县尉,与县丞同为县令佐官,掌治安捕盗之事。乞假:请假。唐杜牧《祭故处州李使君文》:“我有家事,乞假南来。”
⑵封印:旧时官署于岁暮年初停止办公,称为“封印”。刑徒:受刑之人;囚徒。《墨子·公孟》:“子亦闻乎,匿刑徒之有刑乎。”
⑶愧负:自愧逊色。唐罗隐《谗书·序陆生东游》:“由是知余者吊余以色,不知者咥余以声,愧负徬徨,扑浣无所。”荆山:此处指虢州湖城县(今河南灵宝)南的荆山,乃传说中黄帝铸鼎处。座隅:座位的旁边。南朝宋颜延之《秋胡诗》:“岁暮临空房,凉风起座隅。”
⑷卞(biàn)和:春秋楚人。相传他得玉璞,先后献给楚厉王和楚武王,都被认为欺诈,受刑砍去双脚。楚文王即位,他抱璞哭于荆山下,文王使人琢璞,得宝玉,名为“和氏璧”。《史记·鲁仲连邹阳列传》:“昔卞和献宝,楚王刖之。”刖(yuè)足:断足,是古代的一种酷刑。《尚书·吕刑》“剕辟疑赦” 孔传:“刖足曰剕。”
⑸没(mò)阶:尽阶,走完台阶,为迎送宾客的礼貌行为。宋彭乘《墨客挥犀》卷八:“人谓怀德武人,不知事体,密谓之曰:‘举人无没阶之礼,只少降接也。’”趋:小步快走,表示恭敬。这里是用来状写身为县尉的诗人每日在官府趋奉奔走的情景。
任弘农尉献州刺史乞假还京赏析
此诗一开头就从这卑微低贱的尉职说起,“黄昏封印点刑徒”,“封印”、“点刑徒”,这就是县尉每天黄昏时的例行公事。诗人不是含糊地一笔带过,而是具体地、不厌其烦地一一点出,更显示了这职责的无聊和不堪忍受。
第二句“愧负荆山入座隅”,与首句成一鲜明对比,以荆山的巍峨高耸反衬自己的沉沦下僚。李商隐赴弘农尉任时曾途经荆山,并写了一首《荆山》诗,诗云:“压河连华势孱颜,鸟没云归一望间。杨仆移关三百里,可能全是为荆山。”对荆山极力赞美,因此这里才顺手拈来反衬自己的处境。
诗的后两句是用典:“却羡卞和双刖足,一生无复没阶趋。”相传春秋时楚人卞和在荆山(今湖北南漳县南)得到一块玉璞,曾献之于楚厉王和武王,都被误认为是石头,而以欺君之罪先后把他的双足砍掉。后来,楚文王即位,才使玉人治之,得宝玉,名之曰“和氏之璧”。卞和得璞的荆山与作者所在的荆山同名,故有这样的联想。卞和因献玉而两次被刖足,这是无比悲惨的遭遇。可是李商隐却希望自己能像卞和那样把双足砍断,这样,就再也不必在官府奉迎趋拜了,其惨烈又还迥出乎卞和之上。
李商隐写作曾被人讥为“獭祭鱼”,因为他很喜欢用典。其实李商隐诗的许多典故都是用得很成功的,比如这首诗,在用典上就有两点很值得注意:一是自然巧妙。诗人是从眼前的荆山联想到卞和得玉石的荆山,又由这一荆山联想到卞和献玉的不幸遭遇,又由卞和之不幸联想到自己之不幸,所以就非用这一典不可。二是花样翻新。它不是一般的比附或替代式的用典,而是根据内容需要来用典,“典”只是辅,只是宾,是诗人此时那种强烈愤懑之情的映衬,一个“羡”字,真是惊心动魄,令人不忍卒读。
任弘农尉献州刺史乞假还京创作背景
这首诗作于唐文宗开成四年(839)。当年李商隐再次应吏部试被录取,释褐为秘书省校书郎。这个职务虽为九品上阶,却是个清要之职,很容易升为翰林学士或知制诰之类。可是,由于朋党倾轧,他马上又被调补弘农(今河南灵宝)尉。按唐制,县尉只是个卑微的俗吏,低于县令、县丞和主簿,主要任务是负责地方治安。弘农属上县,但尉职亦不过从九品上阶,每日里在官府中趋走,待黄昏又要封存官印,清点囚徒。仅这些就足以让李商隐不堪忍受,况且还要他亲自处理那些无辜的黎民百姓。所以李商隐做不好县尉几乎是在他赴任之前就已成定局。事实上也是如此,《新唐书》本传说他“调弘农尉,以活狱忤观察使孙简,将罢去,会姚合代简,谕使还官”。终因“活狱”(即减免受冤囚徒的刑罚)而冒犯了上司。就在这种情形下他愤而辞职,这首诗就是当时他写给州刺史“乞假”的。
任弘農尉獻州刺史乞假還京翻譯及注釋
翻譯
黃昏時候散衙封印,清點在押的囚徒,慚愧啊,有負你了,荊山,又映進座隅。
這時倒羨慕卞和,他被砍掉了雙足,好免得一生一世,在階前屈辱奔趨。
注釋
⑴弘農:今河南靈寶。尉:縣尉,與縣丞同為縣令佐官,掌治安捕盜之事。乞假:請假。唐杜牧《祭故處州李使君文》:“我有家事,乞假南來。”
⑵封印:舊時官署於歲暮年初停止辦公,稱為“封印”。刑徒:受刑之人;囚徒。《墨子·公孟》:“子亦聞乎,匿刑徒之有刑乎。”
⑶愧負:自愧遜色。唐羅隱《讒書·序陸生東遊》:“由是知餘者吊餘以色,不知者咥餘以聲,愧負徬徨,撲浣無所。”荊山:此處指虢州湖城縣(今河南靈寶)南的荊山,乃傳說中黃帝鑄鼎處。座隅:座位的旁邊。南朝宋顏延之《秋胡詩》:“歲暮臨空房,涼風起座隅。”
⑷卞(biàn)和:春秋楚人。相傳他得玉璞,先後獻給楚厲王和楚武王,都被認為欺詐,受刑砍去雙腳。楚文王即位,他抱璞哭於荊山下,文王使人琢璞,得寶玉,名為“和氏璧”。《史記·魯仲連鄒陽列傳》:“昔卞和獻寶,楚王刖之。”刖(yuè)足:斷足,是古代的一種酷刑。《尚書·呂刑》“剕辟疑赦” 孔傳:“刖足曰剕。”
⑸沒(mò)階:盡階,走完台階,為迎送賓客的禮貌行為。宋彭乘《墨客揮犀》卷八:“人謂懷德武人,不知事體,密謂之曰:‘舉人無沒階之禮,隻少降接也。’”趨:小步快走,表示恭敬。這裏是用來狀寫身為縣尉的詩人每日在官府趨奉奔走的情景。
任弘農尉獻州刺史乞假還京賞析
此詩一開頭就從這卑微低賤的尉職說起,“黃昏封印點刑徒”,“封印”、“點刑徒”,這就是縣尉每天黃昏時的例行公事。詩人不是含糊地一筆帶過,而是具體地、不厭其煩地一一點出,更顯示了這職責的無聊和不堪忍受。
第二句“愧負荊山入座隅”,與首句成一鮮明對比,以荊山的巍峨高聳反襯自己的沉淪下僚。李商隱赴弘農尉任時曾途經荊山,並寫了一首《荊山》詩,詩雲:“壓河連華勢孱顏,鳥沒雲歸一望間。楊仆移關三百裏,可能全是為荊山。”對荊山極力讚美,因此這裏才順手拈來反襯自己的處境。
詩的後兩句是用典:“卻羨卞和雙刖足,一生無複沒階趨。”相傳春秋時楚人卞和在荊山(今湖北南漳縣南)得到一塊玉璞,曾獻之於楚厲王和武王,都被誤認為是石頭,而以欺君之罪先後把他的雙足砍掉。後來,楚文王即位,才使玉人治之,得寶玉,名之曰“和氏之璧”。卞和得璞的荊山與作者所在的荊山同名,故有這樣的聯想。卞和因獻玉而兩次被刖足,這是無比悲慘的遭遇。可是李商隱卻希望自己能像卞和那樣把雙足砍斷,這樣,就再也不必在官府奉迎趨拜了,其慘烈又還迥出乎卞和之上。
李商隱寫作曾被人譏為“獺祭魚”,因為他很喜歡用典。其實李商隱詩的許多典故都是用得很成功的,比如這首詩,在用典上就有兩點很值得注意:一是自然巧妙。詩人是從眼前的荊山聯想到卞和得玉石的荊山,又由這一荊山聯想到卞和獻玉的不幸遭遇,又由卞和之不幸聯想到自己之不幸,所以就非用這一典不可。二是花樣翻新。它不是一般的比附或替代式的用典,而是根據內容需要來用典,“典”隻是輔,隻是賓,是詩人此時那種強烈憤懣之情的映襯,一個“羨”字,真是驚心動魄,令人不忍卒讀。
任弘農尉獻州刺史乞假還京創作背景
這首詩作於唐文宗開成四年(839)。當年李商隱再次應吏部試被錄取,釋褐為秘書省校書郎。這個職務雖為九品上階,卻是個清要之職,很容易升為翰林學士或知製誥之類。可是,由於朋黨傾軋,他馬上又被調補弘農(今河南靈寶)尉。按唐製,縣尉隻是個卑微的俗吏,低於縣令、縣丞和主簿,主要任務是負責地方治安。弘農屬上縣,但尉職亦不過從九品上階,每日裏在官府中趨走,待黃昏又要封存官印,清點囚徒。僅這些就足以讓李商隱不堪忍受,況且還要他親自處理那些無辜的黎民百姓。所以李商隱做不好縣尉幾乎是在他赴任之前就已成定局。事實上也是如此,《新唐書》本傳說他“調弘農尉,以活獄忤觀察使孫簡,將罷去,會姚合代簡,諭使還官”。終因“活獄”(即減免受冤囚徒的刑罰)而冒犯了上司。就在這種情形下他憤而辭職,這首詩就是當時他寫給州刺史“乞假”的。
“一生无复没阶趋”出自唐代李商隐的《任弘农尉献州刺史乞假还京》,诗句共7个字,诗句拼音为:yī shēng wú fù méi jiē qū,诗句平仄:平平平仄平平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