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筠庄落成分韵得意字》是宋代诗人李弥逊的作品。这首诗词以自然景观描绘和个人情感表达为主题,展现了作者对自然的热爱和对安逸自在生活的向往。
诗词描写了诗人自身的形象,他有着离离颔下的髭须,短短的白发无法剃去。然而,他并不因此而消沉老去,仍然愿意四处行走,建造简陋的茅屋,自得其乐。溪水蜿蜒流过山岭,左右是葱郁的松竹,山花如同隐居的人,美丽不取悦于他人。有客人来访,他以清泉之水招待,一杯杯酒使他们陶醉。当客人离去,他愿意安静地休息,独自占据着十亩翠绿的土地。他不为沟壑的烦恼所困扰,也不为子孙的前途计较。旁观者看到这一切,只能笑而不解其中的意义。
这首诗词通过描写自然景物和个人情感,表达了诗人追求自由自在、远离纷扰的心灵境界。诗人以自然山水为背景,展示了一种隐逸的生活态度。他选择了与世隔绝的居住环境,不受世俗的约束,不追求权势和物质财富。他追求内心的宁静和自由,在山水之间寻找自己的乐趣和满足。这种生活态度和价值观与当时宋代社会的功名利禄追求形成了鲜明的对比。诗人的选择和追求,引发了旁观者的不解和嘲笑,意味着诗人与世俗的观念格格不入。
这首诗词描绘了一幅宁静自在、与自然相融的画面,通过对山水、居住环境和人物形象的描绘,表达了诗人对自由、返璞归真的向往。它呈现了一种超脱尘俗、追求内心平和与自由的生活态度,对读者来说,也是一种对现实生活的反思和启示。
“不作子孙计”出自宋代李弥逊的《筠庄落成分韵得意字》,诗句共5个字,诗句拼音为:bù zuò zǐ sūn jì,诗句平仄:仄仄仄平仄。
李弥逊(1085~1153)字似之,号筠西翁、筠溪居士、普现居士等,吴县(今江苏苏州)人。大观三年(1109)进士。高宗朝,试中书舍人,再试户部侍郎,以反对议和忤秦桧,乞归田。晚年隐连江(今属福建)西山。所作词多抒写乱世时的感慨,风格豪放,有《筠溪乐府》,存词80余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