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送陈颖仲赴省闱》是宋代李弥逊的一首诗词。这首诗描写了陈颖仲的才华和前途远大,同时也表达了对他的送别和祝福之情。
诗意:
这首诗以木匠的手艺为比喻,表达了陈颖仲的才华和潜力尚未完全展现出来,但他的品质高洁正直却已经显露无疑。诗人提到了陈颖仲的学识渊博,他插书架时,嗤笑了三万卷诗书,撑起了肠富五千的文字。陈颖仲的笔下行文如行云流水,看似轻松自如地吐出黄绢,选中应喜探青钱。诗中还提到管城自有封侯相的命运,陈颖仲在得到路途的引领下,必能够获得功名并且乘着马鞭前行。
赏析:
这首诗以木匠的手艺作为隐喻,通过对陈颖仲的赞美,表现了他的才华和潜力。作者运用了质朴的比喻,将陈颖仲的才华比作挥斤镌刻玉石,暗示他的才能尚未完全展现,但已经显示出清秀的姿态和坚持正直的品质。诗中对陈颖仲的学识广博和文字功底给予了极高的评价,揭示了他在文学领域的造诣和潜力。同时,诗中提到的管城自有封侯相和得路功名且着鞭的描述,传递了对陈颖仲前途光明的期许和祝福。
整首诗以简约朴实的语言表达了对陈颖仲的赞美和送别之情,同时展现了作者对他未来的期望。通过对才华和品质的赞美,诗人表达了对陈颖仲前途无限美好的信心和祝福。这首诗既展示了陈颖仲的才华和潜力,也体现了宋代文人对才子佳人的美好祝福和期待。
“木末挥斤玉未镌”出自宋代李弥逊的《送陈颖仲赴省闱》,诗句共7个字,诗句拼音为:mù mò huī jīn yù wèi juān,诗句平仄:仄仄平平仄仄平。
李弥逊(1085~1153)字似之,号筠西翁、筠溪居士、普现居士等,吴县(今江苏苏州)人。大观三年(1109)进士。高宗朝,试中书舍人,再试户部侍郎,以反对议和忤秦桧,乞归田。晚年隐连江(今属福建)西山。所作词多抒写乱世时的感慨,风格豪放,有《筠溪乐府》,存词80余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