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送族甥游学临安》是一首宋代的诗词,作者是李弥逊。这首诗词描绘了一个男子送族甥远游学习的情景,表达了作者对族甥的期望和对男子胸怀天下的赞赏。
诗词中的薰风未放槐花黄,举子技痒撩枯肠,表达了诗人对春天即将到来的期待,也描绘了族甥在文化学习方面的渴望。
诗词中的短衾不眠中夜起,鸡鸣刷羽摩参商,描述了族甥在学习中的刻苦努力,不畏艰辛,夜以继日地追求进步。
山行未尽趁落日,夜榜欲去惊鸣榔,表达了族甥在学习之余也能欣赏大自然的美景,展示了他积极向上的精神和对知识的追求。
诗词中的男儿胸中小天下,大笑鉴室分馀光,赞美了族甥的抱负和胸怀,认为他有着广阔的前程,将来必能有所成就。
诗词中的君今怀璧自荐达,笔端娓娓陈虞唐,表达了对族甥的期待和祝福,希望他能通过自己的努力,成为一位有才华的文学家,能够继承和传承古代文化的智慧。
诗词中的朝时三面网英俊,平地一日看腾骧,赞美了族甥的才华和潜力,相信他将来能够在朝廷中有所作为,成为一位令人瞩目的人物。
诗词中的归悬金印大如斗,里官负弩驱旗枪,描绘了族甥回归朝廷后的荣耀和威风,他将承担重要的职责,成为一名忠诚的国家官员。
诗词中的向来弦歌久未效,即遣土气俱轩昂,表达了诗人自己的无奈和不足,虽然无法在官场上有所作为,但他仍然能以自己的方式,坚守自己的信念。
整首诗词通过对族甥的祝福和对自身的反思,展现了作者对家族传统的重视和对自身境遇的思考。同时也表达了对于年轻一代的期望和对知识和才华的推崇。
“里官负弩驱旗枪”出自宋代李弥逊的《送族甥游学临安》,诗句共7个字,诗句拼音为:lǐ guān fù nǔ qū qí qiāng,诗句平仄:仄平仄仄平平平。
李弥逊(1085~1153)字似之,号筠西翁、筠溪居士、普现居士等,吴县(今江苏苏州)人。大观三年(1109)进士。高宗朝,试中书舍人,再试户部侍郎,以反对议和忤秦桧,乞归田。晚年隐连江(今属福建)西山。所作词多抒写乱世时的感慨,风格豪放,有《筠溪乐府》,存词80余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