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送李状元还朝》是宋代邓肃创作的一首诗词。以下是这首诗词的中文译文、诗意和赏析。
李状元因功状元及第,被任命到边疆任职。经过五年,他受到天子的命令回朝。诗词开篇描绘了元戎帘幕海滨开,李状元骑着鲸鱼从天上降临,展现了仙人的神奇形象。
在皇帝面前,李状元谈笑自如,赞扬皇帝的统筹安排,形容他为一洗八郡无尘埃,表示皇帝的治理功绩使得国家安定繁荣,没有了烦恼和困扰。
在功成之后,李状元挥动鞭子,朝着玉阙(皇宫)驰去,九重阊阖(宫门)为他开启春天的色彩。诗中表达了李状元的使命,要将天的意志传达到人间,政治需要千人杰出才能为辅佐。
诗人自述已离国五年,天子命令他陪伴李状元一同回朝。在这次相逢的机缘下,诗人希望能够再次游览山林和泉水,享受自由自在的云雾之间。他鼓励李状元上天后不要畏惧雷霆的威力,要坚定自己的意志。
诗人认为人间的痛苦和苦难想要触及天空,天门高高悬挂,遥不可及。曾经有成千上万的英勇战士戴上红巾,如今已经没有了,不再具备当初的威力。作者表达了自己对于红巾起义的思考,认为应该从根本上解决问题,制止乱象。
总的来说,这首诗词通过描绘李状元的壮丽归来和诗人的思考,融入了对治理和政治的思考。他表达了对于国家和社会的期望,希望能够有更多杰出的人才为国家的发展和稳定做出贡献,同时也提出了对于社会问题的解决方式。
“制梃自可鞭匈奴”出自宋代邓肃的《送李状元还朝》,诗句共7个字,诗句拼音为:zhì tǐng zì kě biān xiōng nú,诗句平仄:仄仄仄仄平平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