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寄越州张子文待制二首》是宋代冯时行的诗作。这首诗表达了诗人对家乡的思念和对远方亲友的问候之情。
诗中描述了诗人身处异乡,思念家乡的景象。他心中充满了对家人的牵挂和对家乡的思念,希望通过这首诗表达对他们的关怀和平安的祝愿。
诗人提到了他的女婿张子文,他赞美了张子文的才华,将其比作鸣叫的雁鸟,象征着他的才华在清晨得以展现。而他的儿子也开始涉足文学,初次尝试挥毫抹墨,象征着他的儿子开始踏上文学之路。
诗中还提到了一些诗人与朋友之间的交往,陶张蹇石是他的知交好友,王蔡韦侯则是他的贵族朋友。他们之间的交往像辅车相依,互相扶持。
最后,诗人提到了梁山,这是一个隐蔽的地方,诗人希望能在春涨之时乘船离开这里,去别另一个城市金华。
这首诗通过细腻的描写和情感的抒发,表达了诗人对家乡的思念和对亲友的关怀之情。同时,诗人也展现了对身边友人的珍视和对未来的向往。整首诗情感真挚,意境深远,给人以温馨和思考的余地。
“儿初弄笔抹秋鸦”出自宋代冯时行的《寄越州张子文待制二首》,诗句共7个字,诗句拼音为:ér chū nòng bǐ mǒ qiū yā,诗句平仄:平平仄仄仄平平。
冯时行(1100—1163)宋代状元。字当可,号缙云,祖籍浙江诸暨(诸暨紫岩乡祝家坞人),出生地见下籍贯考略。宋徽宗宣和六年恩科状元,历官奉节尉、江原县丞、左朝奉议郎等,后因力主抗金被贬,于重庆结庐授课,坐废十七年后方重新起用,官至成都府路提刑,逝世于四川雅安。著有《缙云文集》43卷,《易伦》2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