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送新酒糟蟹与贾之奇五首》是宋代诗人曹勋创作的一首诗词。这首诗描绘了诗人送出新酒、糟蟹与贾之奇,并以此抒发了对自身才华的自嘲和对境况的无奈之情。
诗词以朴实的语言展现了诗人的情感。它的中文译文如下:
送出新酒糟蟹与贾之奇五首
新酒糟蟹送出去,
我却无法修复破损的器皿。
江河源头与我同流,
可是火焰又怎能拯救一杯酒。
这首诗词的诗意主要表达了诗人对自身才华的自嘲和对境况的无奈之情。诗中的"新酒糟蟹"象征着诗人的才华与创作,而"破器不成罍"则暗喻诗人自身的无能。诗人用"江河源头与我同流"的意象来表达他与众多文人共同受到的社会压力和困境,而"火焰"则象征着希望和激情。然而,诗人深知单凭燃烧的火焰无法拯救他的"一杯酒",进一步凸显了他对现实境况的无奈感。
整首诗词以简练而富有意境的语言表达了诗人内心复杂的情感。通过对才华与现实的对比,诗人在自嘲中流露出对理想的追求和对现实的无奈。这种矛盾的情感在宋代的文人中较为常见,体现了当时文人士人的浪漫主义情怀和对理想境界的向往。
这首诗词的赏析在于其巧妙地运用了象征和隐喻的手法,通过简洁而有力的语言描绘了诗人内心的矛盾和对现实的反思。同时,它也反映了宋代文人士人的普遍心理状态,具有一定的时代意义。
“企咏公才绿涨醅”出自宋代曹勋的《送新酒糟蟹与贾之奇五首》,诗句共7个字,诗句拼音为:qǐ yǒng gōng cái lǜ zhǎng pēi,诗句平仄:仄仄平平仄仄平。
曹勋(1098—1174)字公显,一字世绩,号松隐,颍昌阳翟(今河南禹县)人。宣和五年(1123),以荫补承信郎,特命赴进士廷试,赐甲科。靖康元年(1126),与宋徽宗一起被金兵押解北上,受徽宗半臂绢书,自燕山逃归。建炎元年(1127)秋,至南京(今河南商丘)向宋高宗上御衣书,请求召募敢死之士,由海路北上营救徽宗。当权者不听,被黜。绍兴十一年(1141),宋金和议成,充报谢副使出使金国,劝金人归还徽宗灵柩。十四年、二十九年又两次使金。孝宗朝拜太尉。著有《松隐文集》、《北狩见闻录》等。他的诗比较平庸,但有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