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鲍判院见寄二首》是宋代曹勋创作的诗词。这首诗描绘了作者壮志满怀的年轻时代与如今岁月流转的残景之间的对比,表达了对逝去时光和旧友的思念之情。
诗词中的译文如下:
当年壮志作三军,
扳马曾同幕下宾。
欲试韬钤毘庙算,
便期鹰隼出风尘。
暮年岁月嗟残景,
一水波涛有故人。
端谓题舆因卜筑,
不应佳句尚悲辛。
这首诗词的诗意和赏析如下:
这首诗的前两句描述了作者年轻时怀揣壮志,曾与鲍判院一同在军营中为幕府效力。他们曾经并肩作战,共同追逐理想。接下来的两句表达了作者的心愿,他渴望能够施展自己的才华,为国家效力,期望能像鹰隼一样翱翔于风尘之中。
而后两句则呈现了作者晚年的景象,他感慨岁月的流逝和时光的残缺。他看着江水波涛汹涌,却只有故友的身影在心中。最后两句表达了作者对自己诗词创作的谦逊态度,他认为自己的诗句并不佳美,仍然充满了悲伤和辛酸。
这首诗词通过对比年轻时的壮志和晚年的寂寞,展现了作者对逝去时光和旧友的思念之情。同时,作者也表达了自己对诗词创作的谦虚态度。整首诗以简洁明了的语言表达了人生的变迁、光阴的流逝和对岁月残缺的感慨,给人以深深的思考和共鸣。
“不应佳句尚悲辛”出自宋代曹勋的《和鲍判院见寄二首》,诗句共7个字,诗句拼音为:bù yīng jiā jù shàng bēi xīn,诗句平仄:仄平平仄仄平平。
曹勋(1098—1174)字公显,一字世绩,号松隐,颍昌阳翟(今河南禹县)人。宣和五年(1123),以荫补承信郎,特命赴进士廷试,赐甲科。靖康元年(1126),与宋徽宗一起被金兵押解北上,受徽宗半臂绢书,自燕山逃归。建炎元年(1127)秋,至南京(今河南商丘)向宋高宗上御衣书,请求召募敢死之士,由海路北上营救徽宗。当权者不听,被黜。绍兴十一年(1141),宋金和议成,充报谢副使出使金国,劝金人归还徽宗灵柩。十四年、二十九年又两次使金。孝宗朝拜太尉。著有《松隐文集》、《北狩见闻录》等。他的诗比较平庸,但有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