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补乐府十篇·帝有虞氏乐歌》是宋代曹勋创作的一首诗词。以下是诗词的中文译文、诗意和赏析:
中文译文:
在补充的乐府十篇中,有一首名为《帝有虞氏乐歌》的诗歌。庶民互相敬让以达到和谐,传承至今无违逆之者,世间并不缺少圣人,只有皇帝和直言不讳者才是圣人。使帝尧的至公精神永存,坚定如北斗星不改变。
诗意:
《帝有虞氏乐歌》通过歌颂帝尧时代的社会和谐和圣人的品质,表达了作者对社会和个人道德价值的讴歌和追求。诗中提到了庶民互相敬让,传统道德观念得以延续至今,同时强调了当时只有皇帝和直言不讳者才能被称为圣人。最后,诗人通过比喻,将帝尧的至公精神与北斗星的恒定不变相提并论,赞美了帝尧的高尚品德和领导才能。
赏析:
《帝有虞氏乐歌》以简洁明快的语言展现了作者对社会和个人道德的思考和赞美。诗中的庶民敬让和圣人的形象,呼应了传统礼教观念,强调了和谐社会的重要性。在古代社会中,皇帝被视为至高无上的统治者,而直言不讳者则被认为是能够直抒胸臆、忠言逆耳的贤者。通过将这两者与圣人相提并论,诗人表达了对道德高尚和领导能力出众的人的崇敬。
最后两句中的比喻,将帝尧的至公精神与北斗星的恒定不变相联结,赋予了帝尧的品质以永恒的意义。北斗星作为恒定不变的天体,象征着帝尧的高尚品格和不变的道德准则。这一形象的运用,使诗词更富有感染力和内涵,深化了对帝尧时代的赞美和对理想社会的向往。
总体而言,《帝有虞氏乐歌》通过歌颂帝尧时代的和谐社会和圣人的品质,以及对道德价值的追求,表达了作者对理想社会的向往和对高尚品德的赞美。这首诗词以简练的语言和生动的比喻,展现了作者对社会伦理和个人道德的思考,具有一定的艺术和文化价值。
“俾帝尧之至公兮”出自宋代曹勋的《补乐府十篇·帝有虞氏乐歌》,诗句共7个字,诗句拼音为:bǐ dì yáo zhī zhì gōng xī,诗句平仄:仄仄平平仄平平。
曹勋(1098—1174)字公显,一字世绩,号松隐,颍昌阳翟(今河南禹县)人。宣和五年(1123),以荫补承信郎,特命赴进士廷试,赐甲科。靖康元年(1126),与宋徽宗一起被金兵押解北上,受徽宗半臂绢书,自燕山逃归。建炎元年(1127)秋,至南京(今河南商丘)向宋高宗上御衣书,请求召募敢死之士,由海路北上营救徽宗。当权者不听,被黜。绍兴十一年(1141),宋金和议成,充报谢副使出使金国,劝金人归还徽宗灵柩。十四年、二十九年又两次使金。孝宗朝拜太尉。著有《松隐文集》、《北狩见闻录》等。他的诗比较平庸,但有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