诗词:《补乐府十篇·有商氏之乐歌》
朝代:宋代
作者:曹勋
中文译文:
维天有光,式彼大商,俾正以乐万方。
诗意:
这首诗词《有商氏之乐歌》表达了对天地之间和谐与和平的向往。诗人以商音乐作为象征,将其与天地之间的和谐联系在一起。他希望通过音乐的力量,传递出正义与美好,让乐音遍及万方,让人们感受到宇宙的和谐与美丽。
赏析:
这首诗词以简洁的语言表达了作者对和谐的追求。诗人通过描绘天空中的光明和商音乐的形象,呼唤人们用音乐来传递正义和美好。商音乐在古代被视为崇高的音乐形式,具有独特的音律和情感表达,它的存在与传播可以使万方得到安抚与慰藉。
诗人通过这首诗词传递出对和谐社会的向往与追求。他希望通过音乐的力量,让正义与美好得到传播,让人们感受到宇宙的和谐与亲近。这首诗词以简洁而朴实的语言,表达了作者内心深处对美好生活的渴望和对和平与和谐的向往。
总的来说,这首诗词通过对商音乐和天地之间和谐的描绘,寄托了作者对美好世界的憧憬与追求。它呼唤人们通过音乐来传递正义与美好,让和谐的力量遍及万方,使世界变得更加美丽与和平。
“维天有光”出自宋代曹勋的《补乐府十篇·有商氏之乐歌》,诗句共4个字,诗句拼音为:wéi tiān yǒu guāng,诗句平仄:平平仄平。
曹勋(1098—1174)字公显,一字世绩,号松隐,颍昌阳翟(今河南禹县)人。宣和五年(1123),以荫补承信郎,特命赴进士廷试,赐甲科。靖康元年(1126),与宋徽宗一起被金兵押解北上,受徽宗半臂绢书,自燕山逃归。建炎元年(1127)秋,至南京(今河南商丘)向宋高宗上御衣书,请求召募敢死之士,由海路北上营救徽宗。当权者不听,被黜。绍兴十一年(1141),宋金和议成,充报谢副使出使金国,劝金人归还徽宗灵柩。十四年、二十九年又两次使金。孝宗朝拜太尉。著有《松隐文集》、《北狩见闻录》等。他的诗比较平庸,但有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