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陈天予卜居二首》是宋代吴芾的一首诗词。这首诗以自述的方式,表达了对友人陈天予的思念之情和对他在新居安居乐业的祝愿。
诗词的中文译文如下:
我亦初卜筑,止有湖与山。
一区未易就,首尾八九年。
种竹已成林,积水已成渊。
我始得栖息,守此桑麻田。
羡君治第敏,不出数月间。
落成写胸臆,遥寄到我前。
佳句粲珠玉,妙画梯云烟。
我见为君动,喜甚殆欲颠。
第恨隔山岳,无由相伴闲。
何时一会面,尊酒共陶然。
诗词的诗意是:吴芾在这首诗中表达了自己初建的居所只有湖泊和山峦的情况。他表示已经居住了八九年,虽然居所还没有完全完成,但已经种植的竹林和积水已经成为了一片深深的池塘。他感到自己终于找到了一个安身之所,在这里守护着自己种植的桑麻田地。
他对友人陈天予在新居中迅速安顿下来表示赞赏,认为他的居所很快就能建成。他将自己的心意写下,寄给了陈天予,表达了对他良好生活的祝愿。他赞美陈天予的才华,将其描绘成一串串珍珠玉石和一幅幅绝妙的云烟画。他非常高兴地看到陈天予的进步,甚至有些兴奋得要颠倒过来。
然而,他也表达了对相隔山岳的遗憾之情,无法与陈天予共度闲暇时光。他渴望能有一次相聚的机会,一起举杯畅饮,共享欢乐。
这首诗词展现了吴芾对友情的深厚感情和对友人成就的赞赏,同时也表达了他对友人的思念和期待能够再次相聚的渴望。
“尊酒共陶然”出自宋代吴芾的《和陈天予卜居二首》,诗句共5个字,诗句拼音为:zūn jiǔ gòng táo rán,诗句平仄:平仄仄平平。
吴芾(1104—1183),字明可,号湖山居士,浙江台州府人(现今浙江省台州市仙居县田市吴桥村)人。绍兴二年(1132)进士,官秘书正字,因揭露秦桧卖国专权被罢官。后任监察御史,上疏宋高宗自爱自强、励精图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