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应埋没随黄壤赏析

未应埋没随黄壤朗读

《邵衮臣挽诗二首》是宋代诗人曾协的作品。这首诗以抒发作者对自己官场生涯的无奈和遗憾之情为主题。

诗词的中文译文如下:
轩冕初期咳唾收,
一官白首叹淹留。
已嗟游宦骞腾晚,
遽遗功名取次休。

中寿不令周甲子,
遗编曾拟传春秋。
未应埋没随黄壤,
定作骑鲸汗漫游。

这首诗表达了作者在官场上的遭遇和遗憾。"轩冕初期咳唾收"一句描述了作者在官场的早期,面对困难和挫折,只能默默地忍受。"一官白首叹淹留"表示作者在宦海中一事无成,白发苍苍地叹息着自己的消磨岁月。

"已嗟游宦骞腾晚,遽遗功名取次休"这两句抒发了作者对于自己官场机遇已经逝去的感慨。他感叹自己游走于宦海中的机会已经来得太晚,失去了腾飞的机遇,功名已然无望。

"中寿不令周甲子,遗编曾拟传春秋"这两句揭示了作者对于自己中年以后的失意和无望。他感慨自己的寿命不允许他在宦海上再有所作为,遗憾地提及自己曾经计划编纂的传世之作只能成为春秋时代的传说。

"未应埋没随黄壤,定作骑鲸汗漫游"这两句表达了作者对自己未能为世人所知的遗憾。他认为自己的才华和功绩将会被黄土所掩埋,只能成为无名之辈,无法留下传世的足迹。

整首诗通过对自己官场经历的反思和遗憾,表达了作者对于人生机遇的无奈和遗憾之情。同时,也抒发出对于功名利禄的追求和渴望,但最终却只能化为泡影,无法实现。诗意深沉,赋予了读者对于人生无常和宿命的思考,反映了宋代士人在官场中的困惑和无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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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协

曾协(?-1173)字同季,号云庄。南丰(今属江西省)人。南宋诗人。著名宋朝官吏。曾肇之孙。曾巩之侄孙。宋绍兴年间,举进士不第,以荫授长兴、迁嵊县丞,继为镇江、临安通判。孝宗乾道七年(1171)知吉州,改抚州(《宋会要辑稿》职官六一之五四、 五五),终知永州(今湖南零陵)。乾道九年(1173)卒。善诗文。世称“南丰七曾”(曾巩、曾肇、曾布、曾纡、曾纮、曾协、曾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