诗词:《和裘父侄季狸竹夫人歌》
朝代:宋代
作者:曾协
《和裘父侄季狸竹夫人歌》是宋代曾协所创作的一首诗词。这首诗词以描绘家庭生活为主题,通过描述一位妇人的品质和家庭环境,表达了对美好生活的追求和对家庭的珍视。
这首诗词以自我介绍的方式开头,作者以第一人称表达了自己家门的兴旺繁荣,以及家族在社会中的地位。接着,他描述了家族拥有的千亩良田,展现出富饶和富足的景象。
接下来的几句描述了家族成员的优秀品质。他们秀气动人,骨骼凛凛,象征着高贵和清雅。这些品质使得他们在人群中显得与众不同,也让他们能够自由地解放自己,摆脱烦恼。
诗词中也表达了对真实和纯洁的追求。作者希望通过与君子交往,从而达到高尚的境界,而不是为了取悦他人而改变自己。
在最后的几句中,作者提到人生中有时需要做出舍弃,但他认为为了追求美好的生活,放弃一些物质享受是值得的。他认为即使在壁挂秋堂的境况下,夏天的凉席也能给人带来舒适和满足。
诗词《和裘父侄季狸竹夫人歌》通过对家庭生活的描绘,表达了对高贵品质、真实自我和美好生活的追求。它展示了作者对家庭的珍视和对人生价值观的思考。这首诗词融入了宋代文人的审美观念和家庭观念,以清新雅致的笔触展示了美好的诗意。
“骨格凛凛含清秋”出自宋代曾协的《和裘父侄季狸竹夫人歌》,诗句共7个字,诗句拼音为:gǔ gé lǐn lǐn hán qīng qiū,诗句平仄:仄平仄仄平平平。
曾协(?-1173)字同季,号云庄。南丰(今属江西省)人。南宋诗人。著名宋朝官吏。曾肇之孙。曾巩之侄孙。宋绍兴年间,举进士不第,以荫授长兴、迁嵊县丞,继为镇江、临安通判。孝宗乾道七年(1171)知吉州,改抚州(《宋会要辑稿》职官六一之五四、 五五),终知永州(今湖南零陵)。乾道九年(1173)卒。善诗文。世称“南丰七曾”(曾巩、曾肇、曾布、曾纡、曾纮、曾协、曾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