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得节二首》是宋代姜特立所作的一首诗词。该诗的中文译文如下:
第一首:
年过八十少三春,荣誉事迹已不伦。
红旗绿油非本愿,绿蓑青笠曾前身。
第二首:
岁届八秩少三春,功名事迹已不伦。
红旗绿油非本愿,绿蓑青笠曾前身。
诗词的诗意和赏析:
这首诗以自嘲和自省的方式,表达了作者姜特立晚年的感慨和对自身成就的反思。姜特立在年过八十的时候,回顾自己的一生,感叹自己的功名事迹已经不再像年轻时那样辉煌。他用红旗碧油、绿蓑青笠来比喻自己早年的追求和理想,暗示这些并非他最初的愿望和目标,而是一种逐渐变化的过程。
红旗碧油象征权势和地位,绿蓑青笠则代表贫苦和朴素。通过对这两组形象的对比,作者表达了对功名富贵的追求和现实生活的矛盾与反思。他意识到,人生的价值和意义不仅仅取决于外在的荣誉和成就,更重要的是内心的追求和真实的自我。诗中的自嘲和自省反映了作者深思熟虑的智慧和对人生的深刻认识。
这首诗词通过简洁而富有哲理的语言,表达了作者对功名富贵的反思和对内心追求的思考。它提醒人们在追求外在的成功和名利之时,要时刻审视自己的内心,追寻真正的人生意义。诗词的艺术魅力在于其深入人心的主题和对人性的深刻洞察,使读者在欣赏之余也能进行自我反思。
“绿蓑青笠是前身”出自宋代姜特立的《得节二首》,诗句共7个字,诗句拼音为:lǜ suō qīng lì shì qián shēn,诗句平仄:仄平平仄仄平平。
姜特立[公元?年至一一九二年左右],字邦杰,浙江丽水人。生年不详,卒于宋光宗绍熙中。以父恩补承信郎。淳熙中,(公元一一八一年左右)累迁福建兵马副都监;擒海贼姜大獠。赵汝愚荐于朝,召见,献诗百篇。除阁门舍人,充太子宫左右春坊。太子即位,除知阁门事。恃恩纵恣,遂夺职。帝颇念旧,复除浙东马步军副总管。宁宗时,官终庆远军节度使。特立工于诗,意境超旷。作有《梅山稿》六卷,续稿十五卷,《直斋书录解题》行于世。...